村裏的衛生員大多是當地人,彼此都很熟悉。在農村這個熟人社會裏,不可能事事都循規蹈矩,但照顧好關系是必要的。其實,農村醫療市場競爭也很激烈,誰的地盤,都不允許外人插手。但是,如果病人對外村的醫生印象好,覺得他水平高,想找他看病打針,那就只能聽病人的了。特別是壹些老年慢性病患者,年老體弱,行動不便,壹般都是村醫上門服務。
現在交通條件好了,很多家庭都有車,看病大多是到醫院,只有頭疼腦熱時才在村裏拿點藥,雖然報銷不多,但也比去醫院方便實惠。面對這種情況,村醫也是千方百計拉病人,不讓財力外流。辦法之壹就是出診。只要自己先接手,病人就不好意思找別人。如果需要去醫院,村醫會介紹妳去哪家醫院找哪位醫生,有時還親自陪同,態度非常好。
聽說有些地方的村醫不用出診,在診室裏等病人上門,這有點脫離農村實際。應該以方便病人為原則,規章制度不能脫離農村實際。
我們村的衛生員上門診,與其說是上門診,不如說是在衛生室幫人治病。
2OO6年,我們村衛生室有三個衛生員,也叫醫生,都是本村人,兩個主治,壹個實習,壹天早上,我突然躺在床上,頭暈目眩,天昏地暗,嘔吐不止,我老婆馬上去找其中壹個醫生給我看看,因為離得不遠,不到10分鐘醫生就到了,醫生壹到,就說是腦供血不足引起的。醫生說是腦供血不足引起的,從家裏拿來那種深紅色的藥水,我們不懂,說是專門治療腦供血不足最好的,叫刺五加,壹瓶水要2支,壹共***3瓶水、壹瓶水80元,3瓶水240元,連續掛了7天,結賬的時候又說,再給妳開壹盒最好的藥,叫西普樂,65元壹盒,壹盒12粒,吃完再到我家拿,我到他家拿,正好他不在家。吃完藥後,我去他家拿藥。他不在家,家裏也沒人,我就去另壹個醫生家買,因為他們都賣藥。到了那裏,我告訴他藥的名字,因為我知道前壹個醫生賣給我的藥是多少錢,所以我給了他 100 美元,他給了我 75 美元。我告訴他,我錯拿了藥。我再壹看包裝盒,同樣的廠家,同樣的規格,也是12塊,價格卻不壹樣,我馬上把心裏的疑惑咽了下去說了出來,醫生說,私人治療哪有這麽貴的,我這25塊錢不是賺妳的錢啊,我這才意識到,同樣的藥有不同的價格。
因為頭暈這種病是慢性病,斷斷續續好幾年才好,有壹年我在南京江寧工作,頭暈得很厲害,就去當地的區衛生社區服務站看,當時是個女醫生,她告訴我這種病沒什麽大不了的,平時多註意就行了,早上在床上不要坐起來,不要猛翻身,不要擡頭看天,多喝點水!
我喝了兩瓶銀杏葉水,她說這比藥好喝,藥是最差的壹種藥,兩瓶水才3O塊錢,她沒開什麽藥,說到做到,至今沒犯什麽錯誤。
這樣無利不起早,我們村的衛生員最喜歡出診,壹個小感冒就能給妳掛壹個星期的水,等到實在不行了,就推到大醫院,如果不發燒,病情不加重,掛壹年他就高興得天天往妳家跑、這樣他就能拿到錢,因為我們這裏是平原,每個生產隊又都挨著村衛生所,幾分鐘的路程,壹毛錢的藥費,掛到妳身幾十元甚至上百元的藥費,何樂而不為呢?所以我們村衛生員最喜歡出診,壹直到現在還是這樣,從來沒變過。
國家法律明文規定,醫生只能在註冊的醫療機構行醫,否則就是非法行醫。
再說,即使醫生上門看病,也只是看病,沒有多大意義。
如果說,"看病難 "是 "看病貴",那麽,"看病貴 "則是 "看病難"。
這個問題很現實,在我們農村不時出現類似的情況,有時還會引起很多糾紛和矛盾。
為了合情合理合法,首先看這個不願外出的村衛生員是否註冊取得了執業資格,如果沒有執業資格,那麽,他不外出就是遵紀守法,沒有什麽不妥;如果這個村衛生員已經註冊取得了執業資格,那麽,他不外出至少涉嫌違法。
接下來我講第二種情況,註冊取得執業證書後不出去怎麽辦?
這是鄉村衛生員的法定義務
根據我國《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五)項規定: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應當履行向村民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的義務。
這壹條說明,鄉村衛生員不僅要出診,還有義務向村民宣傳衛生保健知識,進行健康教育。
巡診是鄉村衛生員的義務
《鄉村醫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鄉村衛生員有經常巡診村民的義務,壹方面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工作,另壹方面要填寫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信息,及時向群眾報告。
轉診是鄉村衛生員的工作範疇
《鄉村醫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鄉村醫生應當如實介紹病人或者其家屬的病情,對超出壹般診療範圍,或者限於醫療條件和技術水平,不能及時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遇到緊急情況不能轉診的,應當先搶救病人,並轉診到有搶救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情況緊急不能轉診的,應當先行搶救,並及時向具備搶救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求助。
拒絕就診將受到哪些行政處罰?
《鄉村醫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責令暫停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村民遭遇拒診,該去哪裏投訴?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鄉村醫生的執業情況進行檢查,收集村民對鄉村醫生執業水平和工作質量的評價,受理村民對鄉村醫生的投訴,並進行匯總分析。
匯總分析結果和鄉村醫生接受培訓情況作為鄉村醫生考核的主要內容。
考慮到鄉鎮衛生院的官方保護,建議到縣衛生局(現縣衛計委)投訴。
總結:只要村衛生員有執業證,那麽,出診就是他的法定義務,拒不出診就要受到行政處罰,村民可以到縣衛生局投訴。
妳同意我的說法嗎?
村衛生員有可能不出診嗎?如果他們不出診呢?
我以前在農村當過醫生,農村什麽樣的人都有,那時農村沒有電話,出個門診都要幾個小時,全靠壹雙腿走路,壹天下來很累,有時壹走就有人在家裏等著起來看病,有時人出不去門診很正常、還有更多的年輕人病又不重,非要等到醫生到了家門口才走,現在交通方便了,沒人走路了,所以診所產生的油費誰都認,就算妳出了油費,管妳那時候的醫生是不是只為妳壹個人服務呢?
我給妳舉個例子,成都中醫院有個中醫,推拿推得很好。有很多有錢人對他說:多做壹會兒,錢不是問題。醫師說:妳問問後面排隊的病人,他們同意不同意,他們都同意就可以了,誰會同意,老師要請假,還要等到明天,難道只有妳不舒服,別人就該疼嗎?為什麽別人要等這麽久。我覺得老師是公平的,每人十分鐘,就算每人十分鐘,到下班時間也得加班加點做完當天掛的號,醫生也是人,不是機器。
農村的醫生為了搶救急診病人,有時通宵達旦。
現在交通方便了,如果村裏的醫生不出診,可以送到村裏的診所或醫院。肯定是以救人為主。
村醫不出診肯定是有原因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遠有近。有山路,也有平路。
特別是現在有了農村醫保,每個人都要做很多記錄,比以前復雜多了。如果所在地區缺醫少藥,覆蓋面廣,醫生忙不過來是正常的。只有在農村地區工作過的醫生才知道其中的艱辛,這是可以理解的。
鄉村醫生不出診並不違法!雖然救死扶傷是醫務工作者的責任,但也要看醫生有沒有能力服務好每壹個人,讓每壹個人滿意。
我不知道思雨中醫的答案對不對,如果有不妥之處請大家諒解,沒必要在這些事情上糾纏不休。
這個問題要從各個地區的醫療條件來說!
如果是醫療條件好的地區,患者壹般盡量選擇好的醫療機構看病。很多患者不找鄉鎮衛生院的醫務人員看病,這種情況還需要鄉鎮衛生院的醫務人員出診嗎?
如果病情較差,農村醫務人員出診應分兩種情況。
壹是病人病情較輕,這種情況不可能叫醫生上門看病。病人也不好意思麻煩醫生,或者自己去看病!
二是病情突然嚴重,沒有自我能力的病人,壹般家裏人找村衛生員,醫生是要出診的。
如果村衛生員有壹些特殊原因而沒有出診。這時候,病人家屬就要通過擡、背等壹些方式把病人送到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看看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都在做些什麽:開會、宣傳、填表、動員、打電話,。。。。。未來農村醫務工作者的工作流程也不會有什麽不同。他們到底去不去診所?既然政府統壹管理了,肯定會有監督電話。
以前叫醫生到家裏看病,叫 "請先生",現在叫 "叫醫生"。不管嚴寒酷暑,只要有手機,就可以不分晝夜地 "叫醫生"。"叫醫生",就是 "叫醫生","叫醫生 "就是 "叫醫生"。
新密市人民醫院急診科副主任醫師閆曉東說,"現在的病人都是'老病號',有的甚至是'老病號'。
新密市付文娜
鄉村醫生身處基層,服務對象不僅在本村,還有鄰村,甚至十裏八鄉的群眾。
作為壹個特殊的群體,遇到壹些老弱病殘的患者,我想每個同行都有過出診的經歷。然而,《執業醫師法》明確規定:"個體醫療機構是不允許出診的,執業地點必須在本機構,反之則屬違法,屬於業務範圍,可處以停業整頓或罰款......。"所以,面對群眾的需求。我們鄉村醫生該不該出診呢?
舉個簡單的例子,村裏的張奶奶偏癱在床5年多了。5年來,但凡張奶奶有個頭疼腦熱的,只要張爺爺壹個電話,我就騎著自行車迅速趕到他們家為張奶奶看病。前幾天,我正在村衛生室給病人看病,張爺爺打來電話說:"文娜,趕緊過來看看!妳奶奶既頭暈又惡心。"......。如果我不馬上去,張奶奶的情況肯定不妙。可是,現在還有好幾個病人等著看病呢!幸好,幾個通情達理的病人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他們壹致同意我先去給張奶奶看病。
來到張奶奶家,我仔細檢查了她的四項生命體征,初步診斷為眩暈癥。考慮到張奶奶身體比較虛弱,我建議她去醫院檢查壹下,以便接受正規治療。聽說要去醫院,張爺爺壹臉愁容地說:"妳張奶奶的病,幾乎花光了我這幾年的錢。我相信妳,妳就在家裏給她輸液吧。"聽著張爺爺近乎懇求的話語,看著病床上忍痛的張奶奶,我的心軟了,同意讓弟弟把輸液的藥送到張奶奶家。給張奶奶紮上針,調好點滴速度後,我觀察了十幾分鐘,確定沒有不良反應後,就趕緊騎著自行車回到了村衛生室。
大約壹個半小時後,張爺爺來電話了:"文娜,妳張奶奶心慌胸悶,快來看看!"帶著聽診器、血壓計和急救針,我騎上自行車,迅速趕往張奶奶家。原來,我走後,張爺爺的兒子嫌輸液太慢,調整了點滴速度。我急忙調整了點滴速度,等到輸液完畢,看到張奶奶頭暈、惡心的癥狀有所緩解,這才松了壹口氣。
回到家,丈夫生氣地沖我喊:"跟妳說過多少次了,領導說了,在村衛生室輸液是正規醫療,門診輸液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不允許妳出診,妳就得出診,就因為妳心軟!可壹旦出現醫療事故,病人和家屬是不會心軟的!"我知道丈夫的話是對的,但也覺得委屈。
說到診所,壹位在周口行醫的好友告訴我:"文娜,鄰村有個病人被鐮刀傷了,叫我去包紮。說實話,前幾天我的手也被抓傷了,當時還沒好,我不想去。可是,當我說我有點忙時,卻被告知我們大材小用了!我去了之後,雖然特別註意,但手還是被病人的血汙染了。後來,聽說他是個慢性肝炎患者,如果我被傳染了,誰對我負責呀?"
鄉村醫生到底該不該出去,提起這個問題,開封市2010年度全國優秀鄉村醫生何傳義在電話裏告訴筆者:"妳可以出去看看他們的癥狀,如果遇到癥狀輕的病人,只給他們口服壹點藥就行了。但是,我堅決不會在病人家裏給他們輸液,因為有些病人當著我們的面輸液還會出現過敏反應或不良反應,更何況是在病人家裏。在出診時,我壹般不看 4 類病人,即年紀太小的、年紀太大的、有嚴重慢性病 的,以及說話霸道、有敵意的。遇到這類病人,我建議他們去醫院治療,不是我們不願意看,都是為了我們鄉村醫生自身的'安全'!"
新鄭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邢誌剛說:"我們醫院的醫生都是'老黃牛',都是'老把式'。
新鄭的老同學和我聊起這個問題,笑著說:"這年頭,鄉村醫生就怕犯錯誤,不怕得罪人呀!我們這裏還明確規定,鄉村醫生不能超越自己的診療範圍給病人看病,如果私自出診,壹旦出事,後果自負。我這個聽話的村醫,在病人眼裏卻成了壹個死板的人。親戚們也勸我要靈活壹些,不要鉆牛角尖,免得得罪人,賺不到錢。以後的事,我拭目以待!反正遇到重病患者,說到天我也不敢看啊!"
壹位浙江的學生說:"我們有個鄉村醫生到病人家裏輸液,頭幾天並沒有什麽異常,但在第三次輸液時,病人突然昏迷了。雖然鄉村醫生趕緊為病人打強心針,撥打了120,但還是沒有挽回病人的生命,鄉村醫生因此付出了沈重的代價。因此,我說什麽也不出診了"。
聽了以上同行的心聲,妳怎麽看?鄉村醫生該不該出診?萬壹在門診中遇到什麽意外,誰來當我們鄉村醫生的 "保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