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決定是否受理;
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
4、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5、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6、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7、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
5、但申請人補正材料後,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
6、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批準,申請人獲得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報銷後,予以報銷。
醫保報銷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證復印件、醫保卡復印件;
2、中國銀行儲蓄卡或存折復印件;
3、發票(醫療費報銷憑證)、醫療費用明細匯總清單;
4、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病案首頁、入院記錄、長期醫囑、臨時醫囑、長期醫囑、臨時醫囑、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主要檢查結果、手術記錄);
5、出院證明;
6、意外傷害住院報銷需提供傷者所在地公安機關或居委會出具的受傷過程證明。
醫保報銷條件如下:
1、申請人已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2、在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在備案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並預交現金,保存相關證件資料。
綜上所述,住院醫療報銷都是有壹定標準的,必須到定點醫院才能報銷,而且醫院級別不同,報銷比例也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