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食品過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增加賠償的責任,承擔壹賠十或者賠三倍的民事責任。
購買過期食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可以直接和商家協商解決;
2.也可以尋求消費者權益協會的幫助;
3.可以向工商或食藥監部門舉報超市的投訴;
4.向法院起訴商店。根據實際情況,保留相關證據,投訴舉報超市,向法院起訴店家。
綜上所述,顧客在消費食品時,遇到毛發、蚊子等異物,屬於食品質量問題。酒店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為其換貨或者退貨,但具體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同時,消費者要保存好食品樣品和食用證明,及時向消協、工商、衛生部門和衛生監督部門投訴。以便相關部門對出現問題的酒店進行檢查和處罰。如果食用後出現不良反應,需要病歷、門診記錄等醫院證明,藥品等相關費用由酒店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而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接受消費者賠償請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接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經營者要求賠償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損失;追加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但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不會誤導消費者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