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營範圍:藥品購銷、退貨和驗收。
3.負責人:檢查員
4.內容
4.1所有藥品必須通過驗收,方可在藥店入庫、陳列和銷售,采購藥品的驗收由藥房檢查員負責。
4.2外購藥品的驗收:
4.2.1檢驗員根據所附單據和采購記錄的內容對到貨的藥品進行逐批檢驗。
4.2.2藥品驗收應在受檢區域進行,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驗收。壹般藥品應在到貨後半個工作日內驗收,需要冷藏的藥品應在到貨後2小時內驗收。
4.2.3驗收時,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藥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進行逐壹檢查;
(壹)藥品包裝的標簽和所附說明書應當有生產企業的名稱和地址,有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標簽或者說明書還應當包括藥品的成分、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癥、不良反應、註意事項和貯存條件;
(2)驗收藥品的整體包裝應有產品合格證;
(3)驗收的外用藥品,其包裝標簽或說明書上應有規定的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照管理要求分類,標簽和說明書有相應的警示性文字或建議性文字;非處方藥的包裝上有“OTC”字樣,這是國家規定的特殊標誌;
(4)驗收合格的中藥飲片應包裝好,並貼有質量合格標誌。每件包裝上應當標明中藥飲片的名稱、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內容,實行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當標明藥品批準文號;
⑤接受進口藥品時,內外包裝的標簽應當用中文標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和註冊號,最小銷售單位應當有中文說明書。進口藥品憑《進口藥品註冊證》、《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者《進口藥品通關單》驗收;進口的預防用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應有生物制品進口批準文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進口藥材批準文件復印件;
⑥首營品種的驗收應附有與第壹批藥品同批號的藥品出廠檢驗報告。
4.2.4驗收的藥品應按規定進行抽樣檢驗,驗收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整批藥品驗收後,應貼上明顯的驗收取樣標誌,以恢復和密封包裝盒。
4.2.5藥品驗收時應檢查有效期。壹般情況下,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不得入庫。
4.2.6驗收過程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檢驗員應及時填寫《藥品拒收報告》,提交給質量管理員,並退回給供應商。
4.2.7當藥品的名稱、規格、批號、生產廠家或數量與隨附票據不壹致時,藥檢員應在隨附票據上註明並記錄,同時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核實確認後,予以糾正。
4.2.8驗收合格的藥品交由庫管員保管或交由各櫃組營業員按藥品陳列保管要求進行分類。
4.2.9檢驗員應做好藥品采購質量驗收記錄並簽字,加蓋驗收印章,註明驗收日期。記錄內容包括供應商、數量、到貨日期、產品名稱、劑型、規格、批準文號、批號、生產廠家、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驗收人員。按月歸檔,集中存放,按規定保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1年,但不少於2年。
4.3退貨藥品的驗收
4.3.1如果退貨藥品是銷售的,銷售人員壹定要搞清楚退貨藥品是不是我們藥店銷售的,包括核對發票或者電腦收據,進貨時間,產品名稱,規格,生產廠家,數量,批號。確認是本藥店銷售的藥品後,由檢查員驗收。如果沒有,就不退。
4.3.1銷售的退貨藥品必須由檢驗員按照采購藥品檢驗標準進行檢驗。質檢合格的繼續展示銷售,不合格的不予退換。
4.3.2檢驗員應按要求填寫《售後退貨處理記錄》,保存記錄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