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美容管理和服務辦法》是指對從事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進行管理的規定,包括醫療美容機構的設立、管理、服務質量、安全管理、監督檢查等。《辦法》於2016年6月29日由國家衛計委、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自2016年7月29日起施行。
《醫療美容管理服務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醫療美容機構的設立和管理:醫療美容機構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如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和醫療設備等。醫療美容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檔案;
2.醫療美容服務規範和標準:醫療美容機構應當嚴格遵守醫療美容服務規範和標準。如果必須按照醫學原理和技術要求操作,不得誇大療效或誤導消費者。對於壹些高風險、復雜的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和專業技能的醫生操作;
3.關於醫療美容服務的告知和告知:醫療美容機構應當在服務前向消費者詳細告知和告知,包括服務內容、費用、可能存在的風險、後果和影響等。消費者必須在知情和告知的基礎上簽署知情同意書,並保留相應的檔案;
4.醫療美容服務投訴處理和責任追究:醫療美容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處理和反饋投訴。對違反規定或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醫療美容機構,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醫療美容管理與服務辦法》的頒布實施,有效規範了醫療美容服務機構的行為,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和健康安全,促進了醫療美容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
法律依據
《醫療美容管理服務辦法》第十八條
美容醫療機構的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美容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用材料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