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表示:已迅速責成深圳市藥品監管局到生產企業開展現場核查,並已通知廣東、湖南、貴州省疫病預防控制中心(CDC)暫停使用同批號疫苗(該疫苗是國家計免疫苗,通過CDC渠道使用)。2013年12月13日收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暫停使用該兩批準號疫苗的通知後,亦已經轉發廣東省衛生疫控部門。有新的調查進展會及時向社會公布。
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涉事疫苗銷往湖南貴州。經初步調查,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C201207088、C201207090的重組乙型肝炎疫苗(釀酒酵母)分別銷往湖南省、貴州省和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庫存為零。 涉事疫苗暫停銷售使用
深圳得知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重組乙型肝炎疫苗(釀酒酵母)在湖南接種後出現2例死亡病例後,已經采取措施暫停涉事疫苗批次的銷售使用,並對其生產檢驗、無菌保證等進行核查。
該局已在第壹時間啟動應急事件處置機制,前往該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深圳已經按照國家總局要求,對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迅速查清涉及事件的重組乙型肝炎疫苗(批號:C201207088,C201207090)的銷售流向、尚未使用的數量,采取壹切措施暫停上述批次的銷售使用。
要求進行異常毒性檢測
2013年12月13日,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稱,經檢查尚未發現涉事疫苗生產過程中有違反藥品GMP及不按照質量標準進行全項檢驗的行為。同時,已要求該公司對涉事批號的重組乙型肝炎疫苗(釀酒酵母)立即進行異常毒性檢查。
該局表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疫苗產品上市銷售前必須通過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的檢測並獲得生物制品批簽發合格證。經查,批號為C201207088、C201207090的重組乙型肝炎疫苗(釀酒酵母)均獲得了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簽發的生物制品批簽發合格證。
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暫停使用康泰生物批號乙肝疫苗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湖南、廣東、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暫停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批號重組乙型肝炎疫苗(釀酒酵母)使用。
通知說,2013年12月間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重組乙型肝炎疫苗(釀酒酵母)在湖南接種後出現2例死亡病例。總局和當地有關部門正組織對此進行調查。為控制用藥風險,決定暫停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批號為C201207088和C201207090的重組乙型肝炎疫苗(釀酒酵母)使用。
通知說,經查,上述二個批號的產品銷售到湖南、廣東、貴州三省,要求相關監管部門立即通知轄區內有關單位暫停使用,防止出現類似事件。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通報了對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現場檢查情況、從湖南抽樣的2批產品的抽驗結果,以及18個病例的初步調查診斷意見,情況通報如下:
壹、企業產品檢驗情況
截止到2014年1月14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取的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6個批次的乙肝疫苗樣品進行了檢驗。該6個批次樣品分別來自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中醫醫院(批號C201207076)、深圳市龍崗區南灣人民醫院(批號C201207086)和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批號C201205049、C201205051、C201207091、C201206065),合計1315支。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對上述6個批次樣品進行了全部項目的檢驗,包括:鑒別試驗、外觀、裝量、pH值、鋁含量、體外相對效力測定、無菌檢查、異常毒性檢查、細菌內毒素檢查。檢驗結果顯示,該6個批次樣品的全部檢驗項目均符合企業註冊標準和國家藥典標準。經與批簽發數據對比,該6個批次樣品檢驗結果與同批次產品批簽發結果壹致,說明產品質量穩定。
二、病例調查診斷情況
各地報告的18例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乙肝疫苗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病例已全部完成調查診斷工作。1例重癥已康復出院,該病例不排除疫苗引起的異常反應(過敏性休克可能性大);17例死亡病例已明確與接種疫苗無關,其中重癥肺炎3例、窒息2例、嬰兒捂熱綜合征2例、急性出血性肺水腫並間質性肺炎1例、羊水吸入性肺炎並急性呼吸衰竭1例、新生兒肺炎並新生兒呼吸窘迫癥(胎糞吸入綜合征)1例、先天性肺小動脈高壓癥並羊水吸入致呼吸功能衰竭1例、重癥雙腎積水並腎功能衰竭1例、重型小兒腹瀉並重度脫水1例、新生兒壞死性小腸結腸炎並消化道穿孔1例、新生兒窒息並新生兒敗血癥1例、先天性心臟病1例、嬰兒猝死1例。
綜合現場檢查、產品抽驗結果、質量回顧分析以及病例調查診斷情況,未發現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乙肝疫苗存在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