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第五類中,近似組名稱指:0501藥品、消毒劑、中藥、藥酒;或者0502醫學營養,人類膳食補充劑,嬰兒食品。
不應選擇相似的組名,而應填寫具體的商品,如維生素制劑050090、魚肝油050150、滋補品050262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申請註冊的商標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與他人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七條對商標註冊申請和商標復審申請,應當及時進行審查。
第三十八條商標註冊申請人或者註冊人發現商標申請文件或者註冊文件有明顯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商標局依法在其職權範圍內予以更正,並通知當事人。
前款所稱更正錯誤不涉及商標申請文件或者註冊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四十三條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商標使用許可情況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予以公告。未經備案,不得將商標許可用於對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