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飛行時禁止攜帶和托運物品:
攜帶槍支(含各類仿真玩具槍、微型發射器及各類攻擊性武器)、彈藥、軍械、警用器材、爆炸物、易燃易爆物質、劇毒物質、放射性物質、腐蝕性物質、危險溶液及其他違禁物品上飛機或托運行李、物品。凡攜帶或夾帶上述物品者,應立即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限制飛行時隨身攜帶的液體物品種類:
液體飲料:如礦泉水、茶、碳酸飲料、牛奶、酸奶、果汁等。
洗洗用化妝品:如牙膏、洗發水、沐浴露、乳液、剃須泡沫等。
凝膠類產品:定型水、啫喱水等。
藥物:如滴眼液、口服或外用溶液、噴霧劑等。
流質食品:甜面醬、瓶裝和罐裝食品。
氣溶膠:噴霧液體。
擴展數據
坐飛機安檢註意事項:
1.外出前,應詳細了解民航安全飛行常識和相關規定,並嚴格遵守。
2.請不要試圖在托運行李、手提行李和個人物品中攜帶任何民航禁止攜帶的物品。
3.如果您攜帶“三超”(超大、超大或超重)出行,請提前咨詢您所乘坐航班的航空公司。
4.接受證件查驗時,請提前準備好自己的登機牌和有效登機牌(應與訂票時使用的證件壹致),主動交給證件查驗員查驗。
5.接受隨身行李安全檢查前,請將行李中的筆記本電腦、雨傘、充電寶、液態物品取出,用x光機檢查。
6.接受人身安全檢查前,請取出金屬物品(如手機、鑰匙、手表、香煙、硬幣等。)並把它們放在行李或籃子裏,以便安全檢查。
7.旅客乘坐國際或者地區航班時,應當使用單個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攜帶液態物品。同時,盛裝液體物品的容器應放在可重復密封的透明塑料袋中,最大容積不超過1L。每位乘客壹次只允許攜帶壹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作為行李托運。
中國民用航空局-安檢
深圳寶安國際機場-安全常識及註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