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瑞普利單抗用於既往接受全身系統治療失敗的不可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療。
2.特瑞普利單抗用於既往接受過二線及以上系統治療失敗的復發/轉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療。3.特瑞普利單抗用於含鉑化療失敗包括新輔助或輔助化療12個月內進展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療。根據相關查詢符合以上條件的可通過醫保報銷。
特瑞普利單抗適用於既往接受全身系統治療失敗的不可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療。所以鼻咽癌患者可能是不報銷的,但是根據患者本地的醫保情況確定可以報銷的可以咨詢當地醫院。
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的抗癌藥物可以使用醫保報銷。報銷的比例根據藥物治療方式不同有差距,具體可以咨詢專科醫生。報銷大概限額如下:
1、門診補償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