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對通過我省口岸入境的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後,對入境目的地為廈門的人員,點對點進入目的地,繼續實施居家健康監測3天;目的地在廈門以外的入境人員,逐點送返交通工具,不得在廈門停留。在入境時和集中隔離的第1、2、3、5、7天進行核酸檢測,其中第7天同時采集人、物和環境樣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家庭健康監測第三天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才能解除家庭健康監測。在福建對外口岸隔離7天的人員,入境後10天內返回廈門,仍需進行居家健康監測,直至10天,解除居家健康監測前進行核酸檢測。
2.高風險地區入(回)廈人員:采取集中隔離方式進行醫學觀察7天,醫學觀察的1、2、3、5、7各檢測1次,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方可終止醫學觀察。管理期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
3.進入(返回)中等風險區建築物的人員:居家醫學觀察7天,醫學觀察第1、4、7天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才終止醫學觀察。不符合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需要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
四。從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低風險區)進入(返回)廈門的人員:48小時內核酸證書陰性進入(返回)廈門的人員,進入廈門後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健康監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放行。
5.省外陸地邊境口岸城市入(回)廈人員(與港澳口岸相連的除外):48小時內持核酸陰性證書者入(回)廈。
六、定點醫院、集中隔離點、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等從事閉環管理的高危崗位人員;下班後應在家集中或隔離醫學觀察7天,期間應分別在1、4、7進行核酸檢測。外出前應向當地社區、村(居)委會或單位報告,必須離崗7天以上,48小時內持核酸陰性證明有序出行。
七、其他地區進(回)廈人員:健康碼綠碼,體溫正常,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在我市有序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