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家對於處方藥的銷售有相關法規,但是藥品零售店隨意銷售處方藥的行為卻屢禁不止,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對藥店隨意銷售處方藥的行為也很無奈,“全市範圍內藥店很多,我們也定期檢查,在檢查時,壹些藥店也會出示相關的處方留存;另外在實際工作中,市民的不配合也的確給藥店帶來壹定的困擾,比如部分磺胺類藥物按照規定是需要憑身份證和執業醫師的處方購買的,市民很不理解,‘我就買壹盒藥,怎麽像查戶口的?’他們必須要購買,藥店又不能不賣。”通遼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醫院醫生有時不開具紙質藥方,或者市民無索要處方意識,但臨時又有處方藥的購買需求,這就形成了壹個十分矛盾的問題。“解決這壹問題,要麽實行醫藥分家,醫院取消藥房,要麽國家強制藥店不允許銷售處方藥,要麽患者在醫院開具電子處方的同時索要紙質處方。”相關工作人員說。患者也要提高安全用藥意識,能不用抗生素則不用,如必須使用,則要在醫生的醫囑下安全用藥。如果發現藥店不按處方向消費者銷售處方藥,市民可撥打舉報電話12331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