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嚴防疫情輸入風險
境外來平人員按照“14+7+7”的管控措施要求,在入境點完成14天隔離醫學觀察,來平後要繼續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解除集中隔離後繼續實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中高風險地區來平人員需接受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解除集中隔離後7天的居家健康監測,以上人員均需按要求做好核酸檢測。
壓實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
各社區、居民小區、行政事業單位、企業、門店等要按疫情防控要求紮緊紮牢各個“口袋”,常態化落實測體溫、戴口罩、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等措施,加強日常出入管理,及時發現和嚴格管控重點對象;汽車站等場所,要嚴格落實佩戴口罩、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要增加對候車區座椅、門把手、扶手、地面等重點部位的清潔消毒頻次;客運班車、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公***交通工具司乘人員壹律佩戴口罩,車輛每次出行載客前應對車廂進行清潔消毒,座椅套等紡織物應保持清潔,定期洗滌和消毒處理;商場、超市、電信營業廳、政務大廳、銀行、賓館、酒店、餐廳、美容店、理發店、網吧、圖書館、藝術館、體育館、殯儀館等密閉性公***場所,要控制入場人流量,落實佩戴口罩、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定期通風和嚴格消毒措施,推薦自助購物、非接觸掃碼付費,減少排隊時間,設置“壹米線”,保持安全距離。
嚴格聚集性活動防控管理
按照“誰舉辦、誰負責”原則,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佩戴口罩、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等防控措施。會議、會展舉辦方要從嚴控制參展參會人員密度和會議規模;建立人員信息庫,14天內有中高風險區及涉疫區旅居史人員不參會;做好入場人員體溫檢測和排查,入場人員須全程規範佩戴口罩,對出現發熱、乏力、幹咳等癥狀人員及時隔離排查處理。提倡“紅事”“白事”壹切從簡,控制參與人數,超過150人的須經屬地鄉鎮批準。
強化重點區域監測管理
壹是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收患者,並按要求嚴格落實院感控制措施。二是監管場所、福利院、收容所、精神病醫院、養老機構等特殊場所,要對新進人員壹律進行核酸檢測;要嚴格探視管理,盡量減少探視時間和人數,探視人員除壹律查驗健康碼、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外,還必須有本人近7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三是旅遊業、餐飲業、冷鏈運輸業等從業人員流動性強、接觸性雜、感染風險高的行業,要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提高從業人員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要加強臨時性用工人員健康監測,主動詢問其旅居史、疫苗接種記錄檢驗;要加強流量管理,防止人員聚集;要結合實際對相關人員進行健康篩查;要加強清潔消毒,優化環境。四是學校和托幼機構,要做好開學準備,學校疫情防控條件達不到疫情防控要求、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有效應急預案和演練落實不到位的不能返校;嚴格落實師生員工開學前14天自我健康監測,對中高風險師生員工按要求完成核酸檢測、隔離等措施後方可返校,嚴防帶病、帶風險返校,所有師生員工必須落實新冠病毒疫苗應接盡接。
細化高風險人群和場所風險管控
壹是針對醫療機構人員、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和從業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等高風險崗位人員,要摸清人員底數,登記造冊,按照相應檢測頻次,做到“應檢盡檢”,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和疫情苗頭。二是針對醫療機構、冷鏈等相關高風險場所,要加強相關物品和環境的核酸檢測。按照相應檢測頻次,做到“應檢盡檢”,及時發現異常情況。
強化疫情監測預警管理
壹是各類醫療機構要落實首診負責制,各類藥店在出售止咳、退燒、抗病毒、抗生素四類藥品時要落實登記報告制度,擔負起“哨點”責任。嚴格規範發熱門診管理,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和民營醫院不得接診發熱病人。居民個人如有感冒發燒幹咳癥狀,要第壹時間向所在單位和社區報告,做好個人防護,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廣大市民如發現有中高風險地區來平人員未管控到位以及有疑似癥狀的人員,應積極向所在社區、單位報告。二是各級醫療機構發現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後,要在2小時內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直報縣疾控中心。
加快推進新冠疫苗接種
從即日起,原則上無接種禁忌癥的未接種新冠疫苗的人員不能參加會議、培訓。在醫療機構、學校、車站、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酒店、賓館、網吧、KTV等公***場所必須查驗進出人員疫苗接種情況,對應接未接人員進行登記管理,及時向屬地鄉鎮道或縣指揮反饋,安排工作人員督促落實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