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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CSF簡介

目錄1[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 * *因子1.1藥物名稱1.2英文名1.3 GMCSF別名1.4分類1.5劑型1.6[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 * *因子的藥理作用1.7[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的藥代動力學 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 * *因子用法用量1.13 GMCSF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1.14專家點評此為重定向詞條,* * *享有【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的內容。 為方便閱讀,【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已自動替換為GMCSF,可點擊此處恢復原貌,或使用備註顯示藥品名稱GMCSF為1 GMCSF 1.1。

1.2英文名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1.3 GMCSF別名Shagsteen吉姆·辛;莫拉斯汀;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生出白色能量;先特能;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Leuax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莫爾格拉莫斯廷

1.4血液藥物分類>:促進白細胞增多的藥物

1.5劑型50微克、100微克、150微克、250微克、300微克、400微克和700微克..

1.6 GMCSF 1的藥理作用。對骨髓幹細胞增殖和分化為成熟粒細胞有* * *作用。能促進髓系幹細胞分化為粒細胞(包括中性粒細胞、嗜酸性粒細胞)、番茄紅素、巨核細胞、粒細胞和單核細胞,促進上述各系造血定向幹細胞的增殖和成熟,對嗜堿性粒細胞無明顯作用,對紅系晚期造血細胞作用不大。

2.它能增強中性粒細胞、嗜酸性粒細胞和單核細胞的功能。

3.激活成熟粒細胞和單核巨噬細胞的功能,提高抗感染和免疫功能。

1.7 GMCSF的藥代動力學劑量為每日1μg/kg,即每小時2.9 ng/ml;每天30微克/千克就是每小時266納克/毫升。當劑量為每天10 ~ 30μ g/kg時,消除相t1/2為3.16 1.33h;劑量為每天靜脈註射0.3 ~ 3 μ g/kg。分布相t65min438+0/2為5分鐘,消除相t1/2為0.24 ~ 1.18小時。每日3 ~ 20 μ g/kg靜脈滴註2h,Cmax為18.19 ~ 235 mg/ml,Cmax和AUC隨劑量增加而增加,消除期t1/2為1.66±0.17h。對rh[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給藥途徑的研究表明,皮下註射為最佳給藥途徑,可確保在相同劑量下,皮下註射的效果優於靜脈註射。rh[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的作用與其劑量、血藥濃度在1ng/ml以上的持續時間、AUC呈正相關,與Cmax無關。

適應癥1.8 GMCSF 1。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前的幹細胞動員。

2.可用於治療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DS)、再生障礙性貧血和其他骨髓衰竭疾病。

3.它可以治療艾滋病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癥。

1.9 GMCSF 1的禁忌癥。對GMCSF中的任何成分過敏的人。

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3.骨髓和外周血中未成熟細胞過多(大於等於10%)。

1.10註意事項1。(1)未成年人;(2)惡性骨髓腫瘤患者。

2.交叉過敏:對酵母制品或大腸桿菌蛋白過敏的患者,使用本藥時可能出現交叉過敏反應。

3.藥物對兒童的影響:GMCSF對18歲以下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確定。

4.該藥對妊娠的影響:該藥對人類妊娠的安全性尚未研究,但靈長類動物在給予rh[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每日劑量6 ~ 10μ g/kg時可發生自然流產,故不適宜孕婦使用。

5.藥物對泌乳的影響:GMCSF是否由乳汁分泌尚不清楚,故不適合哺乳期婦女。

6.如果用藥期間出現嚴重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及時處理。

7.由於快速分化的造血細胞對放化療敏感,化療前後24小時內和放療前後12h內不宜使用GMCSF。

8.靜脈註射前應將GMCSF用無菌註射用水溶解,然後用生理鹽水稀釋,其濃度應不低於7μg/ml。若低於此濃度,在生理鹽水中加入GMCSF前,應先加入濃度為0.1%的人血白蛋白,以避免rh[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被輸註系統吸附。GMCSF的輸註速度要慢,每劑要持續4小時。如果輸註過快,可能會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稀釋的藥物應在6小時內用完。

9.GMCSF用藥後有時可產生中和抗體,重復使用時應觀察監測。

10.體外實驗證實,rh[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對某些腫瘤細胞,尤其是髓系白血病細胞有* * *作用。如果用藥期間腫瘤進展或原始細胞數量增加,應停藥。

1.11 GMCSF 1的不良反應。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發熱、骨痛和關節肌肉痛、皮疹或瘙癢、腹痛和腹瀉,嚴重者可見心包炎和血栓形成。

2.少數患者可能出現首次服藥後的第壹反應,表現為面部潮紅、出汗、血壓下降、血氧飽和度降低。

3.罕見的嚴重不良反應包括心功能不全、室上性心動過速、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腦血管疾病、精神錯亂、驚厥、高血壓或低血壓、顱內高壓、漿液性積液、肺水腫和暈厥,甚至急性過敏反應,如過敏性休克、血管神經性水腫和支氣管痙攣。

用法用量1.12 GMCSF為1。可在造血幹細胞移植後2 ~ 4小時給藥,每天250μg/m2滴註,約2小時,連續給藥21天;或每日5 ~ 10μ g/kg,4 ~ 6h內滴完。

2.皮下註射:(1)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及再生障礙性貧血:劑量為每天3μg/kg。壹般2-4天白細胞開始上升,然後調整劑量,使白細胞上升到需要的水平。(2)造血幹細胞移植及白血病化療:推薦劑量為每日5μg/kg,白細胞升至2×109/L/L以上時可停藥..若外周血幹細胞移植前聯合rhGCSF進行幹細胞動員,應在化療後白細胞降至最低點時(壹般為停止化療後2周左右)用藥,劑量為每日5μg/kg。當白細胞升至5×109/L以上時,將采集幹細胞,采集期間繼續用藥,直至采集完成。(3)腫瘤化療:每天5 ~ 10μ g/kg,停止化療1天後開始使用GMCSF,持續7 ~ 10天,當白細胞升至5×109/L/L以上時停止..停藥後至少48小時可以進行下壹個療程的化療。(4)艾滋病:單獨使用時每日1微克/千克;與疊氮脫氧胸苷(AZT)或AZT/α幹擾素聯用時,每日3 ~ 5μg/kg;與更昔洛韋合用時,每日3 ~ 5 μ g/kg,壹般在用藥2 ~ 4天後開始白細胞升高。

1.13藥物相互作用1。與化療藥物聯合應用時,由於快速增殖和分化的造血祖細胞對化療藥物敏感,rh[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的作用可能受到影響。因此,GMCSF應在停止化療後24小時使用。

2.GMCSF可降低血漿白蛋白,與血漿白蛋白結合能力高的藥物合用時應調整後者的劑量。

3.接受細胞毒藥物治療的腫瘤患者或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艾滋病患者,在使用rh[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時,可能會出現血小板減少。這可能是由於化療藥物對造血功能的抑制,但不能完全排除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對乙酰氨基酚或非甾體抗炎藥對治療GMCSF引起的骨痛有效。用解熱鎮痛藥治療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因子引起的發熱、頭痛、肌痛也有效。GMCSF不宜與抗腫瘤藥物合用。

1.14專家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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