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指出,該動向是為加快推進統壹的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形成全國“通用語言”。
經公示無異議後,第二批醫用耗材信息將納入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數據庫,供各地醫療保障部門使用。
國家醫療保障局在《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中指出:到2020年,在全國統壹醫保信息系統建設基礎上,逐步實現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等15項信息業務編碼標準的落地使用。
那麽這壹連串的數字都代表著什麽呢?
國家醫保局在《醫保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用耗材四項信息業務編碼規則和方法》,對醫保醫用耗材編碼做了展示:
解讀:醫保醫用耗材編碼分5個部分***20位,通過大寫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按特定順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耗材標識碼,第2部分是分類碼,第3部分是通用名碼,第4部分是產品特征碼,第5部分是生產企業碼。
第1部分:耗材標識碼,用1位大寫英文字母“C”表示。
第2部分:分類碼,根據醫用耗材學科、用途、部位、功能劃分,用6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第3部分:通用名碼,創建全國統壹的醫保醫用耗材通用名碼,用3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第4部分:產品特征碼,根據耗材材質、規格等特征賦予的代碼,用5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第5部分:生產企業碼,依據醫療器械註冊證或備案憑證為耗材生產企業賦予的唯壹代碼,用5位阿拉伯數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