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選擇“采購信息公告”欄目,輸入相關關鍵詞進行搜索;
2.各級政府采購網站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的網站。可以去當地政府門戶網站查找相關鏈接。
3.第三方采購信息發布網站,如益田采購網。請註意,以上渠道僅供參考,具體查詢方式可能會因地區、購買類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中標信息公告如下:
1,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
2、標的名稱、投標金額;
3、首次公告的日期、媒體名稱;
4.校準的位置和日期;
5.中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6、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項目聯系人、聯系方式。
綜上所述,投標前,要清楚了解競爭對手的中標公告和在建項目的業績,有助於投標人根據不同情況制定合適的投標策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
評標結束後,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成功候選人數不超過3人,並註明排名。
評標報告應當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名。評標委員會成員對評標結果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評標報告應當註明不同意見。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且不書面說明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果。
第五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在作出答復前,招標投標活動應當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