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有什麽區別?
1,藥物作用機制不同。
布洛芬抑制環氧化酶活性,阻斷花生四烯酸轉化為前列腺素,從而緩解疼痛。對乙酰氨基酚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前列腺素的合成,阻斷痛覺神經末梢的沖動發揮鎮痛作用。
2.藥物作用特點不同。
布洛芬適用於常見的頭痛、牙痛、神經痛、肌肉痛、關節痛、痛經。口服後,血藥濃度可在1-2小時達到峰值,半衰期約為4小時,藥效約為6小時。
對乙酰氨基酚的適用範圍與布洛芬相似,幾乎全部被消化道吸收,藥物均勻分布在各種體液中。口服後30分鐘-1小時內起效,半衰期約2小時,可持續4-6小時。
從上面我們可以知道布洛芬起效時間更長,對乙酰氨基酚起效更快。
3.藥物毒性的特點不同。
長期使用布洛芬可能會導致腎臟損害、心臟病發作和中風,如果過量口服並脫水,腎臟損害的風險會增加。過量的對乙酰氨基酚可能會導致肝損傷,這是不可逆的。在過量、脫水和營養不良的情況下服用對乙酰氨基酚,會增加肝損傷的風險,長期大劑量還會導致腎功能異常。
從毒性特點來看,長期服用布洛芬對腎臟的傷害大於對乙酰氨基酚,所以對乙酰氨基酚壹定要安全使用,禁止過量服用。
4.藥物的副作用不壹樣。
布洛芬刺激胃腸道,可導致胃潰瘍出血、燒灼感、輕度消化不良、血小板功能改變、出血時間延長。孕婦禁用。對乙酰氨基酚對胃腸道副作用較小,對血小板、出血時間、尿酸排泄無影響,適用範圍更廣。嬰幼兒、孕婦和患有各種慢性病的老年人可以優先使用對乙酰氨基酚。
從藥物的副作用來看,對乙酰氨基酚是比較安全的,特別是對於慢性胃炎、孕婦、各種慢性病、嬰幼兒等人群。
布洛芬是誰發明的?
布洛芬的發明者是英國科學家斯圖爾特·亞當斯,這項發明更像是“偶然插了壹棵柳樹”。這種藥最早的作用不是退燒止痛,而是治風濕性關節炎。
現在布洛芬的銷售數據如此可怕,對於他的發明者,被譽為布洛芬之父的亞當斯先生來說,簡直就是壹個取之不盡的聚寶盆。從65438到0952,亞當斯加入了Boots公司的研究部門,開始研究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治療方法。當時這種病的治療要麽是有毒的,要麽會有長期的副作用。治療方法之壹是大劑量阿司匹林。
亞當斯通過研究阿司匹林的工作原理開始了他的研究。他對這種藥物的抗炎特性非常感興趣,希望找到壹種像阿司匹林壹樣具有這些特性而不會引起過敏反應、內出血或胃部刺激的藥物。
1956年,亞當斯招募了化學家約翰·尼科爾森。兩人合作測試了600種化學成分,希望找到壹種可以減輕炎癥並被大多數人接受的藥物。只有五個進入了臨床試驗。前四次都失敗了,只有布洛芬被證明有效。
1966,他們獲得了布洛芬的美國專利。三年後,布洛芬在英國被批準為處方藥,很快在全世界被列為非處方止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