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醫保局:
醫療保障局的主要職能是:
1、制定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救助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草案、政策和規劃以及標準,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組織制定城鄉統壹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與醫療服務設施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4、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
5、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6、完成黨中央和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醫保報銷:
1、我國醫保的報銷規定:
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自己看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壹般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或持定點醫院的大夫開具的醫藥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
(2)參保人員在看病就醫過程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給付標準,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3)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中,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與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2、報銷比例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範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壹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
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準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5、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各地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範圍不盡相同,具體請以當地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