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天內在高、中、低風險地區和陸路口岸城市居住過的人員:請自覺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異地解除隔離,立即來(回)金華的人員:應自覺出示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測量。
壹、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計劃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報告傳染病監測信息,預測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趨勢;
(三)開展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理和效果評估;
(四)開展傳染病的實驗室檢測、診斷和病原鑒定;
(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預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
(六)開展健康教育和咨詢,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
(七)指導和培訓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
(八)開展傳染病防治的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提供技術咨詢。
二、傳染病防治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壹)傳染病防治指揮部的組成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二)傳染病監測、信息收集、分析、報告和通報制度;
(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時的任務和職責;
(四)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分類及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
(五)傳染病預防,疫點、疫區的現場控制,應急設施、設備、搶救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和技術的儲備和調運。
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後,應當及時采取以下措施:
(壹)對傳染病疫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調查提出劃定疫點、疫區的建議,對汙染場所進行衛生處理,對密切接觸者在指定的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並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對疫點、疫區進行衛生處理,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並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落實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組織和指導有關單位應對傳染病疫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及其履行職責的人員發現本法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不明原因的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程序、方法和時限進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