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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藥典的發展歷程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同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衛生部醫藥局召集在京有關醫藥專家研討編纂藥典問題。

1950年1月,衛生部委派藥學專家孟目的教授負責組建“中國藥典編篡委員會”,籌劃編制新中國藥典。同年4月,在上海召開藥典工作座談會,討論新藥典的收載品種原則和建議收載的品種。同年7月,在北京又召開北京、天津的醫藥專家座談會,進壹步確定新藥典收載的品種草案。隨後,衛生部聘請藥典委員49人,分設名詞、化學藥、制劑、植物藥、生物制品、動物藥、藥理、劑量8個小組,另聘請通訊委員49人,正式成立了第壹屆中國藥典編篡委員會。委員會下設幹事會,擬定藥典中有關名詞和術語,起草標準草案,分請委員審查。

1951年4月,在北京舉行第壹屆中國藥典編篡委員會第壹次全體會議,對藥典的名稱、收載品種、專用名詞的統壹、度量衡問題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決定;藥品拉丁名由幹事會進壹步征求意見後確定。幹事會根據大會討論意見,對藥典草案進行修訂和技術復核。

1952年底,完成藥典草案,報衛生部核轉政務院文教委員會審批。

1953年2月5日,批復同意《中國藥典》壹九五三年版按原草案付印出版。

1953年版藥典***收載藥品531種,其中化學藥215種,植物藥與油脂類65種,動物藥13種,抗生素2種,生物制品25種,各類制劑211種。

1955年6月,經衛生部同意,中國藥典編篡委員會改組並更名為“中國藥典委員會”,聘請委員49人、通訊委員68人,其中包括中醫委員4人,成立第二屆藥典委員會。準備藥典改版工作,但這屆委員會因故未能進行工作。

1957年,結合藥品生產、檢驗和研究等方面的經驗,以及全國各地收集的修改補充意見,出版了《中國藥典》壹九五三年版第壹增補本。

1957年,重新改聘委員80人(不設通訊委員),成立第三屆藥典委員會。同年7月28日至8月5日,在北京召開了第壹次全體委員會議。會議通過了制訂藥典的原則,討論了藥典的性質和作用,並修改了委員會章程。會議壹致認為應把合乎條件的中藥收載到藥典中。8月27日,衛生部批準藥學專家湯騰漢教授為本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孟目的、周金黃、蔓焰、張昌紹為副主任委員。委員會分設藥理與醫學、化學藥品、藥劑、生化藥品、生藥、生物制品六個專門委員會及名詞小組,藥典委員會的正副主任委員和各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組成常務委員會,日常工作機構改稱秘書室。

1958年,經常務委員會研究並經衛生部批準增聘中醫專家8人,中藥專家3人組成中醫藥專門委員會,組織十多個省市的中醫藥專家,根據傳統的中醫藥的理論和經驗,起草中藥材和中藥成方(即中成藥)的標準。

1959年6月25日至7月5日,在北京召開第三屆藥典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主要審議新版藥典草稿,並確定收載品種。草稿經修訂補充後,分別由各專門委員會審定。

1962年,完成新版藥典稿,報請國務院批準付印。

1963年,《中國藥典》壹九六三年版出版。這版藥典***收載藥品1310種,分壹、二兩部。壹部收載中醫常用的中藥材446種和中藥成方制劑197種;二部收載化學藥品、生化藥品、抗生素、生物制品等667種。

1965年1月26日,衛生部為公布《中國藥典》壹九六三年版發出通知和施行辦法。

1966年擬開始藥典改版工作,由於“文革”動亂影響,委員會工作陷於停頓。

1972年4月28日,國務院批復衛生部“同意恢復藥典委員會,四部(衛生部、石油化學工業部、商業部、解放軍總後衛生部)參加,衛生部牽頭”。同年5月31日至6月10日,在北京召開了編制國家新藥典工作會議。會議著重討論了編制藥典的指導思想、方法、任務和要求,交流了工作經驗,確定了編制新藥典的方案,並分工落實起草任務。

1973年4月,在北京召開第二次全國藥典工作會議。會議討論制訂藥典的壹些原則要求,以及中西藥品的標準樣稿和起草說明書,並根據藥材的主產地和藥品生產情況,進壹步調整了起草任務。這版藥典由各省市成立的藥品標準辦公室負責,組織調查研究和試驗,起草標準征求各省市意見後,分別組織審議,提出標準草案和起草說明書,再由藥典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加工,經衛生部審批付印,即《中國藥典》壹九七七年版。

1977年版藥典仍分壹、二兩部,壹部收載中草藥材(包括少數民族藥材)、中草藥提取物、植物油脂以及壹些單味藥材制劑等882種,成方制劑(包括少數民族成方)270種,***1152種;二部收載化學藥品、生化藥品、抗生素、放射性藥品、生物制品及各類制劑773種,兩部***收載藥品1925種。

1979年10月4日,衛生部頒布《中國藥典》壹九七七年版,於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1979年4月30日,衛生部發出改組藥典委員會的通知,聘請委員112人組建第四屆藥典委員會,衛生部部長錢信忠兼主任委員。同年11月22-28日在北京召開第四屆委員會第壹次全體會議。會議討論了委員會章程、藥品標準工作管理辦法及工作計劃,並決定於1985年出版新藥典。

第四屆委員會分設:中醫、中藥、醫學與藥理、化學藥、生化藥、藥劑、抗生素、生物制品、放射性藥品及名詞10個專業組。由有關專業組分別推薦新藥典收載的品種,再由中醫專業組審查擬訂壹部收載的品種範圍;醫學與藥理專業組審查擬定二部收載的品種範圍。分工由主產地所在的省市藥品檢驗所和有關單位負責起草標準,藥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交叉復核,有些項目組成專題協作組通過實驗研究後起草,草案經有關專業組委員並邀請有關藥品檢驗所和藥廠討論審議,並進行平衡加工後報部審批。

1985年9月,《中國藥典》壹九八五年版按計劃如期出版。衛生部批準於1986年4月1日起正式執行。

這版藥典壹部收載中藥材、植物油脂及單味制劑506種,中藥成方207種,***713種;二部收載化學藥、生化藥、抗生素、放射性藥品、生物制品等及各類制劑***776種;兩部***收載藥品1489種。

1986年,衛生部根據委員會章程進行換屆,聘請委員150人組建第五屆藥典委員會,衛生部崔月犁部長兼主任委員,常設辦事機構改為秘書長制。同年5月5-8日召開第五屆第壹次全體委員會議,討論修訂了委員會章程,通過了“七五”期間標準工作設想,確定編制壹九九零年版藥典的指導思想和原則要求,當年分別舉行中藥材、中藥成方制劑、化學藥、抗生素、生化藥及藥理等專業會議,安排起草和科研任務,同時對新增品種征求臨床委員和各省市意見,初步落實分工起草。

1987年11月,出版公布《中國藥典》壹九八五年版增補本,增補新品種23種,修訂的品種172種,附錄21項。

1988年10月,第壹部《中國藥典》壹九八五年版英文翻譯版正式出版。

1989年3月,各地起草的壹九九零年版藥典標準初稿基本完成,藥典委員會常設機構開始組織審稿和編輯加工,同年12月,在北京舉行藥典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各專業組長擴大會議進行審議後,保衛生部審批付印。

1990年版藥典仍分為壹、二兩部,收載藥品***1751種。壹部收載784種,其中中藥材、植物油脂等509種,中藥成方及單味藥275種;二部收載化學藥、生化藥、抗生素、放射性藥品、生物制品等及各類制劑***96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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