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李甦雁等31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關於加快兒童用藥立法、保障兒童健康的議案。議案提出,要根據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兒童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和需求,立法規範兒童專用藥物的適宜的采購方式、臨床使用規則,保障兒童及時獲得安全有效的專用藥物。
2016年兒童用藥安全調查報告白皮書指出:因用藥不當,我國每年約有3萬名兒童耳聾,約有7000名兒童死亡。我國兒童藥物不良反應率為12.5%,是成人的2倍,新生兒更是達到成人的4倍,兒童不合理用藥、用藥錯誤造成的藥物性損害更嚴重。在兒童群體中,藥物中毒占所有中毒就診兒童的比例,從2012年的53%上升到2014年的73%。從中毒年齡來看,0到14歲的藥物中毒兒童中,1到4歲兒童占比最大。
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現有3500多種藥品制劑,其中兒童專用的僅有60多種。由於缺少專門的兒童用藥,絕大多數患兒只能按照比例服用成人藥。但兒童不是簡單的成人縮小版,在用藥上尤其需要特別註意。那麽,拿什麽來保障兒童患者的用藥安全?兒童藥品該如何規範管理?該怎麽解決兒童專門用藥短缺的問題?
從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獲悉,修改藥品管理法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目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正在研究起草修訂草案,擬在法律層面規定優先審評審批、有條件審批、市場獨占期等鼓勵政策,將兒童用藥明確列入鼓勵範圍。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已建議國務院相關部門加快立法進程,積極研究吸納人大代表所提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兒童用藥保障制度。據悉,《兒童用藥保障條例》已提交國務院法制辦,有望近期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