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有關國家機關申請專利或者進行商業秘密保護。自制黑膏藥其實也是壹種發明創造,所以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申請專利。
2、完善銷售手續。銷售自制黑膏藥,也是壹種市場行為,所以要積極辦好銷售手續。
3、把專利賣給大藥廠,簽合同時可以要求分利潤。國家對藥品的生產、銷售設置了行政許可,沒有按照合法程序取得相應的資質和許可,輕微的屬行政違法,嚴重的構成犯罪。只有有合法出售資格的廠商才能保證貨品順利出售。這樣資質膏藥才能安全合法的出售。
4、進行法律咨詢加強秘方保護。為了避免自制秘方被他人非法盜用,可以咨詢司法機關,對祖傳秘方依法保護。
5、進行合法的廣告宣傳。對自制黑膏藥進行廣告宣傳,壹定要真實、可信。切不可進行虛假的宣傳。
法律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第七條
質量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壹)督促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本規範;
(二)組織制訂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並指導、監督文件的執行;
(三)負責對供貨單位和購貨單位的合法性、購進藥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貨單位銷售人員、購貨單位采購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核,並根據審核內容的變化進行動態管理;
(四)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並建立藥品質量檔案;
(五)負責藥品的驗收,指導並監督藥品采購、儲存、養護、銷售、退貨、運輸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
(六)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七)負責藥品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八)負責假劣藥品的報告;
(九)負責藥品質量查詢;
(十)負責指導設定計算機系統質量控制功能;
(十壹)負責計算機系統操作權限的審核和質量管理基礎數據的建立及更新;
(十二)組織驗證、校準相關設施設備;
(十三)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
(十四)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
(十五)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和風險評估;
(十六)組織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
(十七)組織對被委托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查;
(十八)協助開展質量管理教育和培訓;
(十九)其他應當由質量管理部門履行的職責。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條
開辦藥品生產企業,申辦人應當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藥品管理法》第八條規定的開辦條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發給《藥品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