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醫療、醫療器械、保健食品、農藥、獸藥廣告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批準,並按照批準內容發布。
廣告審查機關應當及時公布審查批準的廣告內容(包括成品樣件),方便公眾查閱。
經省外廣告審查機關批準的廣告到本省發布的,由廣告主在發布前報本省廣告審查機關備案。 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在查處涉嫌違法廣告時,按規定程序行使下列職權:
(壹)詢問涉嫌違法廣告行為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對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調查;
(二)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廣告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冊、文件、廣告作品和其他資料;
(三)檢查與涉嫌違法廣告行為有關的場所、財物,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與涉嫌虛假的藥品、醫療、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妝品廣告有關的財物;
(四)要求涉嫌違法廣告行為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限期提供有效的證據以證實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五)責令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暫停發布涉嫌違法廣告。
暫停發布涉嫌違法廣告的期限不超過十五個工作日。 廣告審查機關應當對廣告加強監督,發現違法廣告及時移送廣告監督管理機關依法處理。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應當將處理情況及時告知廣告審查機關。
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在認定有關廣告是否為虛假廣告或者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廣告時,可以要求衛生、食品藥品監管、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和專業機構出具書面意見。 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廣告審查機關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違法廣告公告制度。
對涉及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違法廣告,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應當及時在顯著位置或者黃金時段免費刊播違法廣告公告。 廣告協會根據章程可以開展下列工作:
(壹)依法制定廣告行業自律準則和廣告設置、制作、發布的規範;
(二)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廣告行業發展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為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提供咨詢服務;
(四)對廣告審查員開展業務指導和法律培訓;
(五)發布廣告警示;
(六)根據廣告信用評價辦法,實施廣告信用評價,公布評價結果;
(七)建立會員信用檔案,對有違法廣告活動的會員予以批評指正,直至取消會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