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互助保障旨在充分發揮工會維權職能,促進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是工會組織實施送溫暖工程、幫扶解困的有效途徑。其主要任務是在職工自籌資金、自願參加的基礎上,開展與職工生、老、病、死、傷、殘有關的互助保障活動。
相關知識補充:
1.職工醫保藥品報銷範圍
(1)甲類藥品是指全國基本統壹,能夠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品。該類藥品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標準支付。
(二)乙類藥品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整。這些藥品先由職工按壹定比例自付,然後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標準支付。
2、職工醫療保險服務設施報銷範圍
診斷、治療、護理所必需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住院床位費。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1)會診(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輛費。
(2)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暖寶寶箱費、暖餐箱費。
(3)陪同費、護理費、清潔費和門診藥物費。
(4) 膳食費。
(5)娛樂活動和其他特需生活服務。
3.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各地職工醫保報銷比例不同,以煙臺市為例:
在壹個醫療年度(自然年度)內,在職職工因病每次住院的醫療費用(不含統籌基金不予支付的費用),對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按醫院級別實行累進制報銷:
每次住院費用實行按醫院級別累進報銷制度,對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按起付標準報銷。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部分,按醫院級別報銷:
對於壹級醫院,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按90%支付。
二級醫院,起付標準1萬元以下(含1萬元)部分的85%予以補償,起付標準1萬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的90%予以補償。
三級醫院,起付標準5000元(含5000元)以下部分報銷80%,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報銷85%,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部分報銷90%。
退休人員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