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號碼壹般是主要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第三至第十七位而形成的。這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它們的性質不同,納稅人識別號主要用在納稅的時候,而餐飲服務許可證指的是該企業的標誌。
2、應用部門不同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工商營業執照代碼,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去稅務局辦業務時提供的證件。
3、編碼不同
食品經營許可證號碼用18位的阿拉伯數字或大寫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機構類別代碼(1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6位)、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9位)和校驗碼(1位)5個部分組成,並對涉及到的組織機構、法人、其他組織、組織機構代碼、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概念作出了規定。
而餐飲服務許可證壹律由15位、17位、18或者20位碼(字符型)組成,其中: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納稅人,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編制的9位碼(其中區分主碼位與校驗位之間的“-”符省略不打印)並在其前面加掛6位行政區劃碼***15位碼。
4、登記證件不同
食品經營許可證通常簡稱為“稅號”。餐飲服務許可證就是稅務登記證上的號,每個企業的識別號都是唯壹的。
而餐飲服務許可證登記在工商營業執照上。
5、開發票時填寫的信息不同
購買單位需要在餐飲服務許可證的“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而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具有唯壹性的,只要稅務發票系統裏面查到了這家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就可以查詢到這家企業的進銷項發票情況,也就可以知道企業是否虛開發票了。
百度百科-餐飲服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