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齡在30年以上的退休職工,其醫療、醫藥費報銷比例為90%;
2、工齡在21年至30年以下的退休職工,其醫療、醫藥費報銷比例為85%;
3、工齡在15年至21年以下的退休職工,其醫療、醫藥費報銷比例為80%;
4、工齡在15年以下的退休職工,其醫療、醫藥費報銷比例為75%。
5、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內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住院醫療費用,甲類藥品和壹般診療費用在職工統籌基金支付85%,退休人員統籌基金支付90%;乙類藥品費用統籌基金支付75%;高精尖檢查治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70%。
6、住院起付線標準:三級(含)以上醫院700元,二級(含二級專科)以上醫院600元,壹級(含)以上醫院500元。參保人員壹個參保年度內多次住院的,三級醫院二級住院起付線500元,三級400元,以後300元;二級醫院二級住院起付線400元,三級300元,以後200元;壹級醫院二級住院起付線300元,三級200元,以後100元。
退休職工住院報銷辦法如下:
1、先到醫院住院部或財務部門開具住院費用清單,清單上需要包含住院費用和發票號等明細;
2、將開具好的住院費用清單和發票原件、社保卡、身份證等相關資料交到當地社保局
3、在社保局或醫保中心辦理住院報銷時,需要填寫相關報銷申請表,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資料;
4 、社保局或醫保中心會根據住院費用清單和原始發票等資料進行審核,並根據報銷條件對費用進行報銷;
5 、報銷資料齊全,並提供原始發票等相關資料。p>5 、報銷完成後,社保局或醫保中心將報銷金額打入個人社保卡,個人可通過社保卡或銀行卡取現或消費。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不同單位的住院報銷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需要根據當地的政策法規辦理。個人需保存好住院期間的所有發票和資料,報銷時認真核對信息,確保報銷金額準確及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 衛生承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