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報銷有時間限制。
出院後醫保報銷時間是有限制的,參保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醫保報銷手續。各地區醫保報銷時間的具體期限因各地實際情況不同,而有所不同。
門診醫保報銷範圍有如下規定,具體為:
1、門診醫療費用,即購買了醫療保險後,可以報銷被保險人因普通疾病或者大病在定點醫療機構救治而產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其中,“大病”主要包括白血病、血友病、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器官移植等;
2、特藥費用,即被保險人在壹個醫療年度內,按照規定發生的特效藥費用,可申請醫療保險報銷;
3、住院醫療費用,即被保險人因疾病需要急診搶救並入院治療的,如果所診治醫院為有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機構,那麽在此期間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可按照規定比例報銷。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可以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進行報銷。在就醫的時候,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該醫保報銷的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在結帳的時候,該個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余額和現金支付。
先墊付再報銷醫療保險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醫療報銷呈批表;
2、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醫院收費發票原件;
4、病人費用匯總清單的原件;
5、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6、合作醫療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7、銀行卡原件和復印件;
8、外傷還需提供入院記錄和村委證明;
9、住院分娩的需要提供準生證。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