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期貨交易所標準化合約的交易形式。
1.鎖倉:與原交易方向相反方向的相同或相近數量的開倉,而不是平倉原倉位。
2.平倉:買入賣出,或者賣出後買入並結清原新單。
3.分倉:交易所會員或客戶借用其他會員或其他客戶的席位在交易所從事期貨交易,以影響價格,操縱市場,從而規避交易所的持倉限額規定,其在每個席位的總持倉超過交易所對該客戶或會員的持倉限額。
4.移動頭寸(傾銷頭寸):交易所會員為了制造市場假象或轉移利潤,將頭寸從壹個席位移動到另壹個席位。
5.履約:當買入期權持有者希望購買相關期貨合約或當賣出期權持有者希望出售相關期貨合約時采取的行動。
6.差距:同壹商品的等級和檔次在不同交貨地點的價格差異。
7.傭金:經紀公司為客戶執行交易時收取的費用。
8.持倉:交易中持有的交易合約數量。
9、龍:看漲買入。
10,空倉:賣出看跌。
11.做空機制:當認為價格要下跌時,可提前支付10%保證金向第三方借貨賣出,平倉時買入並返還給第三方,已付保證金收回。
12,好:有利於大勢。
13,利空:有利於大勢下行。
14.趨勢:市場發展的方向。
15,影燭:單位時間開盤價高於收盤價。
16,正蠟燭:單位時間收盤價高於開盤價。
17、缺口:又稱缺口,價格波動中沒有交易區。
18,基差:不同合約或市場中不同或相同品種價格的差異。
19.強行平倉:期貨交易所的會員或者客戶利用其資金優勢,通過控制期貨交易頭寸或者壟斷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超額持倉並交割,故意擡高或者壓低期貨市場價格,迫使對方違約或者以不利價格平倉,牟取暴利。根據操作方法的不同,可分為“多逼空”和“多逼空”兩種方式。
20.反擊: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為制造市場假象,故意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方式或價格進行交易或相互買賣,企圖嚴重影響期貨價格或市場頭寸的行為。
21.開倉:開始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或“建立交易頭寸”。
22.平倉:買入賣出,或者賣出後買入並結清原新單。交易者為了平倉手中的合約而進行的反向交易,稱為“平倉”或“對沖”。
23.結算: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計算和分配您的會員的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費、交割貸款及其他相關資金。
24.頭寸:交易者持有的合約稱為“頭寸”。
25.升水:1)交易所規定允許的期貨合約交割標準以上的商品所支付的額外費用。2)指壹種商品不同交割月份之間的價格關系。當壹個月的價格高於另壹個月的價格時,我們稱價格較高的月份為價格較低的月份的溢價。3)當壹種證券的交易價格高於該證券的面值時,也稱為溢價或溢價。
26.交割:在期貨合約的賣方和買方之間進行的現貨交易。所有交易所都規定了現貨商品交割的具體步驟。有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是以現金交割的。
27.做多:相信價格會上漲而買入期貨合約,這種行為被稱為“賣空”或“做多”,即做多交易。
28.賣空:賣空價格,賣出期貨合約,稱為“賣空”或“賣空”,即賣空交易。
29.套利:投機者和對沖者都可以使用的壹種交易技術,即在壹個市場購買現貨或期貨商品,在另壹個市場出售相同或類似的商品,希望兩次交易產生差價,從而獲利。
30.牛市:價格上漲的市場。
31,熊市:價格在下跌的市場。
32.結算:指根據交易結果和交易所有關規定,計算和分配會員交易保證金、損益、手續費、交割貨款及其他相關資金的業務活動。
33.文件號。:系統分配給委托單或交易單的唯壹標識。
34.波動:壹種用於衡量壹定時期內價格變化的計算方法。通常以百分點表示,並通過每日價格變化的百分點的年度標準差來計算。
35.停止交易:交易所對每個合約每日規定的最大價格波動幅度(區間)。
36.差價:兩個相關市場或商品之間的價格差異。
37.質押:是指會員提出申請,經交易所批準,將其持有的權利證書交由交易所占有,作為其履行交易保證金債務的擔保的行為。權利證書質押僅限於交易保證金,但損失、費用、稅款等資金必須以貨幣資金結算。
38.止損:為保護與市場發展方向相反的頭寸的利益而采取的保護措施。
39.加倉:壹般來說是指在原有倉位的活力下,增加新的倉位來擴大利潤的壹種操作方法。
40.減倉:壹般來說是指在原倉位動態下,為了保護利潤,根據市場情況平倉部分利潤的壹種做法。
41,回調:上升趨勢略有回落。
42.反彈:在下跌趨勢中模仿上漲。
43.當前數量:按最新價格成交的合約數量。
44.盤整:價格在壹定範圍內波動。
45.支撐:向上反彈的低點叫做支撐。
46.堵:向下回調的高點叫堵。
47.形態:由多個支撐和障礙疊加形成的價格區間。
48.突破:當價格穿越支撐和阻擋或某壹技術水平時,壹般被視為買入或賣出的信號。
49.背離:當價格和其他技術指標出現異常配合時。有量價背離和指數背離。
50.金叉:短期線在均線或指標中與長期線交叉。
51,死叉:均線或指標向下穿越中長線。
52.期權:又稱期權,期權交易其實是壹種權利交易。這種權利意味著,投資者可以在壹定時間內的任何時候,以預先確定的價格(稱為約定價格),從期權的賣方手中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的某種“商品”,無論該“商品”的價格在此期間如何變化。期權合同規定了期限、約定價格、交易數量和類型等。在有效期內,買方可以自由選擇行使轉售權;如果認為不利,可以放棄這個權利;超過期限,合同無效,買方選擇權自動失效。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
53.投機者:利用預測未來價格變動的方法,試圖通過買賣期貨和期權合約來獲利的市場參與者。
54.圖表法:利用圖表分析市場行為和預測未來市場價格趨勢的方法。技術分析師用圖表法計算最高價、最低價、結算價、均價變化、成交量和空頭頭寸。兩種基本的價格圖是條形圖和點陣圖。
55.換手率:當日成交量與持倉量的對比。換手率越大,當天交易越活躍。
56.開倉:不管是買單還是賣單,只要是新單進場的成交量。
57.成交金額:不管票據是付還是賣,只要是成交金額。
58.委托買價:買方想以此價格買入但未能成交的價格。
59.寄售價格:賣方希望以此價格出售但未能成交的價格。
60.條形圖:表示某段時間內交易訂單的最高價、最低價和結算價的圖形。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回復時間:2021-11-29。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