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議管轄
《民事訴訟法》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如果妳與淘寶店主在淘寶清單或者購買憑證上有簽訂協議管轄,則應依照協議規定的管轄法院行使訴權,即可以到管轄協議上約定的法院進行起訴。
2、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雙方沒有簽訂管轄協議,則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網絡購物的買方應該在賣方的住所地,或者是買賣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妳在二者之間有選擇權。
對
於選擇合同履行地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9條的規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
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以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
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
這時就需考慮妳的網購中是由哪方出的郵費,如果是“包郵”,那麽就相當於是賣家送貨,由賣家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以運交買家,此時合同履行地為買家所在地;如果是“不包郵”,那就相當於由買家自己提貨,由買家委托承運人去貨物所在地取貨,此時合同履行地為賣家所在地。
《支付寶爭議處理規則》也指出:“交易雙方可以自行約定貨物的交付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清的,以買家留下的收貨地址作為貨物交付地點。”
如今網購盛行,當然商品問題也是不能避免的。那麽,當出現商品糾紛時我們該怎麽辦呢?當然是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了。千萬不要再有算了吧這種態度了。我們自己的權益不去維護,只會讓那些商家鉆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