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83號主席令《中華人民***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入境檢驗檢疫熏蒸、消毒處理單位及從業人員核準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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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請條件
處理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符合有關規定的專門的藥品、器械、防護用品儲存場所;
3.具有完善的企業章程、質量管理、安全保障體系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等管理制度;
4.根據當地公安、安全生產等主管部門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許可或備案;
5.具備合格有效,符合熏蒸、消毒處理業務要求的藥品和器械;
6.具備必要的熏蒸、消毒處理安全防護用品和應急的解毒、急救藥品和設施;
7.具備相應資質的從業人員、技術人員和安全員;
8.從業人員管理符合相關規定;
9.具有適宜的、符合檢驗檢疫要求並經專門驗收合格的處理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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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從事A類(普通熏蒸)處理工作的單位,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註冊資金不少於200萬元人民幣;
(2)從業人員不少於10人;
(3)使用藥械、專用藥品庫及操作規範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4)具備熏蒸、消毒處理效果和安全測定的儀器、設備;
(5)配備專門的運輸作業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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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從事B類(消毒、除蟲或滅鼠,熏蒸除外)處理工作的單位,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註冊資金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2)從業人員不少於5人;
(3)使用藥械專用藥品庫及操作規範符合國家消毒、除蟲、滅鼠(熏蒸方式除外)相關規範要求;
(4)具備處理效果評價的相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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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
處理企業的備案登記申請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入境檢驗檢疫熏蒸、消毒處理資格申請表》;
2.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
3.當地公安、安全生產等主管部門的許可或備案文件復印件;
4.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企業章程,安全管理制度,庫房保管制度,藥械使用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制度,設施、設備管理制度,藥械采購制度,防護規定,不合格控制程序,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崗位責任制度,倉庫保管員職責,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職工健康體檢制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等;
5.熏蒸、消毒處理有關的工作流程、操作規程和技術方案;
6.辦公場所,藥品、器械、防護用品儲存場所平面圖;
7.從業人員上崗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