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建章立制,頂層設計
對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的處置程序和有關人員行政責任追究辦法進行了明確。教體局還規定在每學期開學之初召開全市校園食品安全工作會議、期中召開推進會等專題會議,並形成制度化、規範化。
(二)創新機制,規範管理
1、明確學校校長是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第壹責任人,實行“壹票否決制”,真正將學校食品安全落實到每壹天、每壹餐、每個環節上。
2、實施從業人員晨檢制度。每天早晨上班後,由專人對食堂從業人員(含托幼機構生活老師)進行身體健康狀況、精神狀態及個人衛生等全方位檢查,若有可疑情況,壹律脫離工作崗位,晨檢記錄列入日常監管工作。
3、開展定期和不定期專項巡檢制度。教體局專設“食安辦”,配備專人專車、劃撥專項經費。各校成立“食品安全監察組”,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為成員,定期對學校食堂進行內部檢查、宣傳食品安全知識,隨時掌握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的食品安全情況,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壹是由教體局食安辦組織,開展寒暑假期間對全市學校食堂安全檢查,排查隱患,根據查擺出的問題,要求制定升級改造方案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開學前進行檢查驗收。針對整改落實不到位、不達標的單位,堅決關停。二是由教體局牽頭,聯合食藥監、衛生、工商、行政執法以及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等單位,教體局食安辦組織校園食品安全包片責任督學,開展春秋季校園食堂食品安全拉網式專項檢查。 三是教體局食安辦聯合食藥監、衛生防疫等部門開展不定期專項檢查督查行動。
4、食品安全監督員制度。教體局向全市18個鄉鎮辦及市直學校下派食品安全監督員40名,負責各轄區內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協調、信息上報等工作。主動聘請來自社會各界的65名監督員建言獻策。
5、食品安全特派員制度。教體局按照文件規定,通過公開選拔、培訓考試、頒發合格證書和聘書,向全市277所中小學校下派292名食品安全特派員,參與和監督學校食堂食品采購、加工、銷售、就餐的全過程,堅持與學生***同就餐,餐後30分鐘報送就餐情況。
6、學校領導陪餐制度。要求學校領導做到“三同”,即與學生同樣繳費、同時就餐、同標準就餐,飯前提前進入食堂查看環境設施、操作人員衛生狀況、飯菜質量及服務情況,飯後記錄下對每餐的評價及整改意見,並將每餐情況上報市教體局食安辦。
7、校方責任人約談制度。對學校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發現問題的,對校長或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
8、定點采購、統壹配送制度。嚴格控制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及肉類、大豆及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采購渠道,率先在全市範圍推動大宗食品定點采購、統壹配送工作,開創系統先河。
9、定期培訓和不定期培訓制度。教體局聯合食藥監、衛生防疫等部門,邀請食品安全專家教授以及本市食藥監、衛生防疫執法人員對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監督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春秋季定期開展專項培訓和不定期培訓。河南省教育廳食品安全專家、鄭州大學公***衛生學院張德甫教授、鄭州市中小學衛生保健站弓巧玲教授等專家多次蒞臨新密市就食品衛生安全基礎知識、學校食堂工作流程、食材采購與安全識別、售賣環節的衛生要求、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防範等方面的知識進行現場指導培訓。 新密市食藥監局黨組成員馬宏超、稽查隊長馬現偉等執法部門負責人也多次就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進行培訓。在每次培訓結束後,教體局現場對培訓人員進行了考試,針對考試合格人員,頒發培訓合格證,對於考試不合格的從業人員,暫停從業人員從事校園食品生產制售和經營資格,教體局食安辦工作人員將跟蹤培訓指導,直至考試合格。
10、預警體系和應急處理機制。各學校新建學生食堂或教職工食堂,必須在開始營業前到教體局備案。各學校、幼兒園必須定期召開食品衛生安全專題會議,定期檢查學校食堂、小賣部食品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達不到衛生基本要求的堅決予以關閉。同時要求做好四個“備案”:壹是各層次的檢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檢查記錄備案;二是發現安全隱患要有整改記錄備案;三是出現食物中毒要有處理意見記錄備案;四是要制定飲食衛生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備案。壹旦發生重大事故,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和當地衛生部門,對照有關規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果斷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和影響,全力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嚴格把關,強化監管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零容忍、嚴督查、重實效”的工作原則,從源頭抓起,強化日常監管,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嚴格把關。
壹是嚴把食品采購關。全面推行食堂原料定點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定點單位必須具有工商衛生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采購無法索要生產資質情況的農副產品時,嚴格核對供貨方聯系方式、聯系人、聯系地址等信息,並記錄在案;嚴禁采購四季豆、土豆、鮮黃花菜等禁用食材,全力預防學校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二是嚴把食品貯存制售關。
(1)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誌,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櫃存放。(2)中小學(幼兒園)的食堂禁止制售冷葷冷菜,禁止向學生出售剩飯剩饃剩菜,禁止向學生出售自制飲料。(3)食品在烹任後至出售前存放壹般不超過2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 60度或低於10度的條件下存放。(4)學校食堂須嚴格落實食品留樣制度,食品留樣有專人負責,每餐所留樣品要齊全,留足數量(250克),留足時間(48小時),留樣櫃上鎖保存,並做好留樣記錄。
三是嚴把從業人員健康衛生關。(1)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經相關部門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證,方能上崗。(2)學校必須對食堂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都必須持有健康證。(3)食堂從業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統壹著裝,規範操作。(4)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天參加晨檢,並如實記錄。如出現咳嗽、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後,方可重新上崗。
四是嚴把餐、炊具消毒關。集體提供的餐、炊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消毒的餐、炊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壹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
五是嚴把學校食堂環境衛生關。學校食堂必須堅持每天保潔,並有防鼠、防蠅、防塵和防蟲設施,汙水排放和廢棄物存放符合衛生要求,就餐場所的窗戶應裝有防蠅、防塵、防蟲害設施,食堂進出門應有防蠅門簾或裝有紗門,並定期開展滅“四害”工作,學校要對食堂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和並填寫檢查記錄。
六是嚴把檔案記錄關。學校食堂必須對餐廚物品存放、消毒、食品留樣、供貨商品“三證”索證、索票等情況,建立健全內容詳實、記錄全面、準確及時的食品流通和安全臺帳,按照“誰監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和“分級、屬地”原則,建立排查、登記、整改臺賬等檔案資料。
七是嚴把信息報送關。各學校對在校園食品安全檢查並中排查出的問題,要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明確各單位專人負責,按照時間節點和填報格式及時準確進行食品安全周報和月報的信息報送工作。堅持做到全市教育系統100%的食品經營者經常開展隱患自查,100%建立隱患臺賬, 100%建立整改臺賬三個“100%”目標。真正做到每壹個場所都及時排查,每壹個隱患都有專人負責,每壹個問題都及時得到解決。
(四)獎懲結合,成效顯著
壹是通過開展評比活動,表彰發掘先進典型,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促進校園食品安全管理。近年來,新密市每年都要開展“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先進單位”、“校園安全先進工作者”、“十佳食堂”和“十佳食堂員工”等各級各類評選活動,在全市所有校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中廣泛開展推薦評選工作。通過個人申報、群眾測評、單位推薦、組織考核、命名表彰、事跡展示六個關鍵環節,評選出具有說服力、影響力和榜樣示範作用的先進典型。湧現了如王書濤、周利紅等壹批優秀的學校食品安全特派員和炊事班長,充分調動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為師生提供安全營養、科學合理、價格適當的優質餐品。
二是嚴格落實校園食品安全日巡查、周通報、月總結、崗位責任制和臺賬管理等制度,形成全市學校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大網絡 ”;規定各中心校、學校必須制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處置職責、程序、辦法、措施等,確保發生問題,立即上報,迅速處置;建立健全了由學校、中心校、責任網格、教體局、食藥監局組成的“五位壹體”學校食品安全防範體系。通過高密度檢查、高標準要求、開展從業培訓等方式,通過嚴把采購、清洗、加工、消毒、培訓等9個項目關口,確保學校食堂“天天檢查、天天處理、天天整改、天天清掃、天天規範、天天改進”。壹旦發生校園食品安全問題除正常追究帶班人員責任外,按照《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依據事故級別,分別對校長、分管副校長,教體局、食藥監局和屬地管理部門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相關直接責任人、網格人員、食品安全特派員等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