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劃、財政、物資部門對開發愛國衛生工作所需的經費、物資要予以保證。
(二)建設、環衛部門要把各類衛生基礎設施納入建設規劃,加強環衛隊伍建設,做好生活廢棄物的清運和無害化處理。
(三)環境部門要對排放廢水、廢氣、廢渣的汙染源和噪聲源組織管理,減少其危害。
(四)商業、糧食、工商行政等部門要結合生產和經營管理,貫徹國家各項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標準,提高食品衛生質量,搞好農貿市場和個體飲食攤點的衛生管理。
(五)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食品、飲食、服務行業、各類公***場所、農貿市場和城市生活飲用水及水源的衛生監督,預防食物中毒,做好各類疾病的防治工作。
(六)化工、輕工、醫藥部門要生產、供應高效、低毒、低殘留量的防治疾病、消毒殺蟲藥械和農村改水材料。
(七)農業部門要結合農村規劃和農田建設,做好人畜糞便的管理及糞便無害化處理,做好農田滅鼠,防治人畜***患的家畜疾病。
(八)勞動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督促企業逐步改善勞動條件,做好勞動保護工作。
(九)水利部門負責解決人畜飲水困難和與飲水有關的地方病地區的改水工作。
(十)鐵路、交通、民航、旅遊、園林等部門應當加強“窗口”地區的環境建設,做好衛生工作。
(十壹)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生系列健康教育,培養學生愛清潔、講衛生的道德風尚,組織學生開展愛國衛生活動。
(十二)宣傳、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衛生宣傳,普及衛生科學知識。
(十三)工會、***青團、婦聯要組織職工、青年、婦女參加愛國衛生運動,開展社會衛生公德教育,搞好個人和家庭衛生。
(十四)駐寧部隊在開展軍內愛國衛生工作的同時應當協助地方開展愛國衛生工作。第七條 市愛衛會負責制定除鼠、蟑螂、蒼蠅、蚊子(以下簡稱“四害”)規劃,各級愛衛會組織實施。第八條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除“四害”活動,控制“四害”密度,落實防範措施。第九條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要逐步建立除“四害”專業隊伍,同時開展咨詢服務。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消滅“四害”等病媒生物的活動,並承擔其責任。第十壹條 所有除“四害”的藥品,須經國家和省級檢驗合格,並經市愛衛會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方可供應使用。第十二條 衛生防疫部門要做好“四害”密度的監測及除“四害”的技術指導工作。第十三條 除“四害”工作實行義務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原則。無能力除“四害”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委托專業隊伍代辦服務。第十四條 各級愛衛會要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增強全民衛生意識。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的教學計劃,開設健康教育課。幼兒園應當進行衛生保健常識教育。企事業單位和特種行業應當開展防治常見病、多發病、職業病、傳染病的教育。醫療衛生單位應當開展候診、病區、康復等衛生知識教育。第十六條 禁止吸煙的公***場所有明顯的禁煙標誌。管理單位應當嚴格管理。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要制定農村衛生工作規劃和目標,改善農村衛生條件。第十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農村改環境、改水、改廁所、改爐竈、改畜圈的管理人、畜糞便(以下簡稱“兩管五改”)的工作。各級愛衛會要指定有關單位,做好“兩管五管”的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