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衛生室、衛生所報銷比例60%;
2、鎮衛生院報銷比例40%;
3、二級醫院搏小比例30%;
4、三級醫院報銷比例20%;
5、鎮級合作醫療門診報銷限額5000元/年。
(壹)門診報銷
(1)普通門診報銷比例50%,每人每年報銷封頂80元
(2)門診觀察每日最多可報銷30元,每年最多可報銷1000元
(3)門診大病報銷比例50%,肝硬化、腦血栓及腦溢血後遺癥、類風濕性關節炎(活動期)、股骨頭壞死、合並並發癥的高血壓、糖尿病、肺心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器官或組織移植抗排異治療、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報銷封頂線1萬元;惡性腫瘤、尿毒癥、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報銷封頂線3萬元。
(二)住院報銷
(1)鄉鎮級(壹級)住院報銷起付線200元,報銷比例85%。
(2)縣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500元,報銷比例70%。
(3)市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700元,報銷比例55%。
(4)省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50%。
(5)經縣級新農合管理機構同意轉診備案,並在縣域外除市級、省級定點的醫療機構住院的,統壹報銷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40%,保底報銷比例20%。
(6)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中藥飲片及中醫針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藥物非手術療法補償比例在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10%。德州市市級、縣級中醫院、婦幼保健院起付線降低200元,補償比例在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5%。
(7)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肺結核、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20種重大疾病在市、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新農合報銷比例70%。
(8)自身原因導致的意外傷害,除《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目錄》規定不予報銷的情形項目外,統壹住院。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