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家公民、香港同胞、臺灣同胞、華僑均可報考,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和戶籍的限制。自考藥師需滿足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師工作5年以上;取得藥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等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
(1)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取得藥學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管理工作滿1年。
(2)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專學歷,從事藥師工作五年以上;
2.取得藥學教育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管理工作滿三年;
3.取得藥學學士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壹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中國藥學中級職稱,從事執業藥師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執業藥師工作滿6年;
3.取得藥學本科學歷,從事執業藥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執業藥師工作2年以上;
5.藥學博士學位。
執業藥師初試以兩年為壹個周期。參加所有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連續兩年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屬於部分面試科目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完成所考科目的考試。目前,執業藥師考試已改為四年壹個周期。
執業藥師職責:
1.恪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對藥品信息質量管理負責,並以切實保證我國人民用藥安全問題為基本準則;
2. 遵守《藥品管理法》和國家制定的有關我國藥品研究、生產、銷售、使用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和政策;
3.負責本單位經營範圍內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參與制定和實施全面的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參與本單位內部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是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考試。執業藥師是在藥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等需要我們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執業的藥學信息技術管理人員。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後,即可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