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中心領導管理行政業務工作,修訂中心職責、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年度制定內部考核指標,牽頭科室負責績效考核工作。
2、負責收發文、登記、傳閱、催辦和歸檔工作。督促檢查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中心領導交辦任務的落實情況。
3、負責起草中心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工作報告等綜合性材料。
4、收集、整理疾控中心工作信息,負責中心簡報、新聞報道的編寫和網站維護工作,定期組織中心活動。
5、負責信息化建設、網絡管理維護、辦公平臺建設和軟件開發應用工作。
6、負責公務接待、會議安排、車輛調度、安全保衛、群眾來信來訪和行政協調等工作。
7、負責學術研究、學科建設、培訓、繼續教育和實習安排等科教管理工作。
8、負責印刷、檔案、圖書、印章、值班、紅十字會等日常管理工作。
9、協同其他科室完成專題調研、項目管理、縣績效考核等工作。
(二)黨工辦
1、協助中心黨委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指示。
2、開展黨的組織建設,負責黨內文件的收發、登記和歸檔工作。指導基層黨支部做好發展新黨員和黨費收繳工作。
3、負責中心精神文明建設和黨員幹部的黨建工作,組織政治學習,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4、負責紀檢監察和行風建設,對權力進行透明公開的管理。
5、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管理工作,及時組織開展文體活動,做好職工福利發放、特困職工救助等工作。
(三)人事科
1、貫徹執行黨的幹部政策和國家的用人制度,負責定編定崗、人員進出、軍轉安排、臨時工聘用、職工返聘、職工離退休等人事工作。
2、負責工資調整、基層鍛煉、職稱評定、定級晉升、計劃生育等管理工作。
3、負責老幹部、病殘傷亡人員、困難職工的走訪、慰問、救濟工作。
4、負責中心人員考勤、差旅、請銷假管理工作。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職工年度考核、工傷保險等工作。
(四)財務科
1、財會人員嚴格遵守國家財務制度、收費制度和開支標準,經費渠道分開,合理使用經費。
2、負責會計核算和經費預算、決算,審核原始憑證,核對賬目,管理財務印章、憑證和會計檔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3、負責項目專項資金、固定資產、醫療保險、社保、公積金等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現金及存款管理、差旅費、會議費、修油費、易耗品等報銷調撥工作。
5、定期檢查、分析科室財務收支、經濟核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請示。
6、負責應對各種有關財務工作的檢查,提供相應的資料。
(五)總務科
1、負責中心房屋、水、電、暖的管理和維護、維修工作。
2、負責各種儀器設備的采購和維修,建立臺帳,完善物資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資產清查。
3、及時供應辦公用品、藥品、試劑和應急物資等消耗品,保質保量做好物資保障工作。
4、負責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5、負責醫療廢物的無害化處理。
6、負責職工勞保用品的購買和發放。
(六)免疫規劃科
1、制定和發布免疫預防策略,制定預防接種計劃和方案,並進行相關業務項目管理。
2、全市免疫規劃疫苗接種規範化管理。加強全市預防接種門診、預防接種人員資質、流動兒童預防接種、冷鏈系統運行等管理。
3、開展常規免疫接種率監測和調查,確保全市免疫接種率達標,並對免疫效果進行監測和評價。
4、負責免疫規劃防疫疫情監測、疫情處置、標本采集和傳遞工作。同時做好預防接種副反應和預防接種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組織開展4.25宣傳、強化免疫和應急接種活動。
6、負責對縣級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進行業務指導、技能培訓和業務考核。
(七)疫情信息科
1、依法做好傳染病疫情監測和報告工作,定期開展法定傳染病漏報調查和評估。
2、建立基礎信息和業務數據庫,收集、分析和利用疾控中心各種業務信息,完成疫情簡報、匯編和年鑒編寫工作。
3、建立分析預警機制,掌握疫情發生、發展規律,及時向專家、領導提供疫情動態信息和技術支持。
4、負責12320電話的運行,受理社會群眾的業務咨詢、技術咨詢和投訴。
5、負責轄區網絡直報管理工作,定期對直報單位進行督查、考核和培訓。
6、負責公共**** 突發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工作。
7、開展基本信息、死因等相關信息的報告和維護。
(八)急性傳染病防控科
1、負責應急中心的日常管理,開展突發公共****、救災防病的應急準備、監測報告、調查確認、預警預測、現場處置和效果評估等工作。
2、落實全省、全市急性傳染病、寄生蟲病防治規劃、計劃、方案,設置和規劃相應的疫情監測點。
3、開展鼠疫、霍亂、非典、人禽流感、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熱、腦膜炎、流感和炭疽等急性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日常監測,建立傳染病預測預警機制。
4、指導和承擔重大疫情、暴發疫情和災區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隔離或管理傳染源,追蹤控制密切接觸者,切斷傳播途徑和保護高危人群等有效防控措施,並對措施效果進行考核評估。
5、管理流行病學實驗室,開展免疫學檢測、常見病原微生物的檢測、培養和鑒定。並實施實驗室質量控制,做好生物安全防護工作。
6、承擔對下級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工作。
(九)結核病防治科
1、負責貫徹落實全市結核病防治規劃,制定相關結核病防治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結核病日常監測、分類管理和規範化治療工作。收集、核對、上報、分析、反饋全市結核病防治信息。
3、規範全市肺結核病人的發現、報告、登記、治療和管理,確保病人發現率、治愈率等指標達到標準要求。
4、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綜合醫療機構結核病的分類管理、疫情報告、轉診和指導,確保轉診率、轉診到位率等指標達到標準要求。
5.承擔全市結核病痰檢實驗室和鄉鎮痰檢點的管理和質量控制工作,
6、開展市內三區結核病人的發現、報告、登記工作。
7、組織開展結核病普查和結核病防治日宣傳教育等活動。
8、負責對下級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的業務督導、培訓和考核。
(十)性病防治科
1、負責實施和制定全市艾滋病、性病防治規劃、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艾滋病防治項目。
2、負責艾滋病、性病疫情報告管理、哨點監測工作數據的收集、整理和上報,並做好數據分析和匯總。加強感染者和病人監護管理。
3、開展艾滋病自願咨詢檢測(VCT)服務,做好全市VCT網絡建設、人員培訓、網絡報告質量控制工作。
4、負責全市艾滋病實驗室網絡建設和管理,對初篩實驗室進行質量控制和考核。
5、負責艾滋病高危人群行為幹預工作,開展公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
6、負責對下級疾控和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
(十壹)地方病防治科
1、負責實施和制定地方病防治政策、方案、計劃。
2、負責碘缺乏病、氟中毒、氟斑牙和布魯氏菌病等疾病的監測和報告,掌握轄區內地方病流行情況。
3、開展碘鹽、水氟的常規監測,督促各縣區改水降氟,篩查部分氟中毒、氟斑牙患者進行治療。
4、負責布魯氏菌病的監測、調查和治療。
5、負責布魯氏菌病的監測、調查和治療。負責對下級疾控機構的業務督導、培訓和業務考核。
(十二)慢性病防控科
1、負責慢性病防控政策和方案的實施。起草制定全市慢性病防控規劃和方案。
2、開展轄區內高血壓、糖尿病、腫瘤等慢性病的病情和死因監測,掌握全市慢性病流行情況。
3、選擇慢性病監測點和防治示範區,建立病人檔案,開展跟蹤調查、危險因素監測和幹預,評價綜合防治效果。
4、宣傳慢性病防治知識,開展合理膳食、控制體重、控制吸煙等幹預措施。
5.負責對下級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
(十三)消毒與有害生物防治
1、負責實施和制定全市蟲媒傳染病防控規劃、計劃和方案。
2、制定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的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預案,開展疫源地和災區的消毒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3、負責監測病媒生物的種群、密度和抗藥性,開展消毒、殺蟲、滅鼠等技術服務。
4、開展醫療感染防控和重點行業預防性消毒滅菌效果質量控制。
5、負責蟲媒實驗室和消毒實驗室檢測,開展消毒產品和衛生用品的衛生質量分析。
六、負責對轄區內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
(十四)公共**** 衛生科
1、負責實施和制定全市職業、放射、食品、營養、環境、學生常見病等公共**** 衛生規劃、計劃和方案。
2、開展全市職業病、放射病、生活飲用水、食品、學生常見病等與健康相關的危害健康因素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現場調查和應急處置、放射事故應急監測和現場調查及跟蹤調查、環境汙染健康危害事故調查處理,指導學校預防食物中毒,對學校和學生飲食進行巡回檢查。
3、負責全市職業病等相關疾病的診斷和鑒定,組織職業病病人和高危人群的預防性健康檢查。
4、開展有害作業防護措施、食品安全、飲用水安全、公共****、場所和居住環境、學生常見病防治措施等衛生學評價工作,有效控制健康危害。
5、負責對下級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的業務督導、培訓和考核。
(十五)檢驗質量管理
1、負責中心實驗室管理和質量控制,制定質量體系文件和管理制度,組織實驗室內部審核。
2、負責標準物質的檢驗和標準物質的管理,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強檢和自檢。
3、負責委托樣品和衛生監督樣品的接收、分發和檢驗報告的出具。
4、負責送檢單、原始記錄、檢驗報告等材料的分析和利用歸檔工作。
5、負責對縣級疾控中心實驗室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
(十六)微生物科
1、開展食品、水、空氣、涉水產品、化妝品的微生物檢驗。
2、負責細菌性食物中毒樣品檢測。
3、承擔行政指令性監測和衛生執法相關檢測任務。
4、實施實驗室質量控制、生物安全防護和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5、負責對下級疾控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質量控制。
(十七)理化檢驗科
1、開展飲用水及水質分析。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涉水產品、化妝品安全檢測。開展工作場所、公共****、生活環境等有毒有害因素的相關實驗。
2、開展食物中毒、農藥中毒、職業中毒、飲用水汙染等中毒事件的毒性分析檢測。
3、負責地方性碘、氟項目的實驗室檢測。
4、承擔行政指令性監測和衛生執法相關檢測任務。
5、實施實驗室質量控制,貴重儀器的使用與維護及劇毒、易燃、易爆試劑的規範、安全使用。
6、負責對下級疾控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質量控制。
(十八)體檢科
1、承擔轄區內食品行業、公共****、場所等人員的預防性健康檢查工作。
2、承擔職業病診斷和放射人員體檢工作。
3、負責健康證明辦理和健康狀況評價。
4、實施實驗室質量控制,做好體檢儀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5、規範和創新體檢工作,做到優質服務。
(十九)健康教育科
1、落實全省、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計劃,開展轄區健康知識、態度、行為基線調查和健康教育需求調查,組織本地健康教育策略研究和實驗。
2、負責健康教育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負責宣傳單、折頁、圖版、圖片等健康教育資料的開發和制作。
3、結合重點疾控工作,利用 "計劃免疫日"、"艾滋病宣傳日"、"世界衛生日"、"世界無煙日"世界無煙日"、"結核病防治日 "等重要衛生宣傳日在街道、村開展多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
4、推進和規範城市社區健康教育示範點和農村健康教育示範縣建設。
5、指導縣區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對全市健康教育活動成效進行評估。
(二十)生物制品供應與管理
1、負責全市預防用生物制品的供應管理,保證疫苗質量,規範供應渠道。
2、負責壹類疫苗的及時供應,按計劃做好生物制品的訂購、保管、分發和運輸工作。
3、根據季節和疾病流行趨勢,有計劃地開展第二類疫苗的接種工作。
4、負責市級冷鏈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持其正常運轉。
5.開展第二類疫苗門診接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