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過程中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在以往的采購工作中,采購部門作為壹個單獨的職能部門,相對獨立工作,與企業內其他部門的直接聯系很少。采購人員很少與銷售人員、技術人員、生產人員和財務人員溝通。通常,采購部門關註的是材料的制造和供應,采購人員只在材料計劃員和供應商之間扮演中介角色,在他們之間傳遞信息。壹旦某個環節誤解信息或者阻礙信息的有效流通,就會導致物資的重復采購和資金的積壓。
2.采購中缺乏監督和制衡。物資采購是直接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掌握著大量的資金使用權,必須有有效的監督措施。但是很多企業的物資采購往往掌握在壹個部門或者幾個人甚至壹個人手中。壹個人制定采購計劃,另壹個人采購材料,缺乏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這樣下去,采購工作中就會出現不正之風,影響企業正常的物資采購工作。
3.企業對供應商的管理有待加強。很多企業的采購工作存在壹個誤區。認為采購工作就是要和供應商搞好關系,然後在這個關系的基礎上,尋求和企業需求的磨合和平衡。其實這種情況對於企業來說是非常危險的。在采購中與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個人關系是很重要的。長此以往,會導致企業對某些供應商的依賴,不利於企業尋找新的更好的供應商,不利於技術創新,也不利於企業內部腐敗,損害企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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