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處理條件
(壹)申請人患有下列特殊疾病:
1.需要門診放化療的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腦腫瘤);
2.需要門診透析的慢性腎衰竭;
3.術後需要門診抗排斥治療的器官移植;
4.需要門診治療的血友病。
(二)、申請人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
二、搬運材料
(壹)特殊疾病鑒定材料:
1.加蓋戶籍所在地區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或高校公章、背面加蓋患者就診醫院醫保科公章的《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認定表》復印件;
2.二級及以上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出具的並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印章和醫院醫保部門公章的診斷證明;
3.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反面寫患者姓名);
4.病歷:住院病歷復印件;惡性腫瘤應提供放化療記錄,無病理報告的應提供醫生出具的相關說明;慢性腎衰竭需要提供相關透析記錄。
(2)醫療費用報銷材料:
1.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
2.醫療證明的副本;
3.門診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復印件;
4.外購藥品外檢(治療)審批表;
5 .《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申報清單》。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或親屬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或高校提交辦理材料;
2、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或學院醫療保險管理員於每月1至10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居民醫療審核部門提交經辦材料並申請認定和報銷;
3、住院醫師審核部門審核工作在每月10天,在15個工作日對材料進行審核,提出是否給予認定和報銷的意見;
4.住院醫師審核科審核合格後,報主管主任審批,並於次月1至10簽發《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
5 .未通過審核的,告知原因;
6.申請人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認定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醫保部門申請重新認定;
7.在特殊疾病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品點就醫的,申請人應當臨時墊付醫療費用,但應當使用社會保障卡(醫保卡)結算;
8.申請人或親屬向勞動保障工作站或高校提交特殊疾病醫療費用報銷材料;
9.勞動保障工作站或高校對材料進行審核處理,填寫《石家莊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申報單》並蓋章,每月從1- 0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居民醫保審核科提交材料並申請報銷;
10.住院醫審核科審核工作每月10日後開始,15個工作日內審核材料,提出是否給予報銷的意見;
11.審批通過的,報主管主任審批,予以報銷。次月1至10,可在河北銀行查詢報銷情況;
12.未通過審核的,告知不予報銷的原因。
四、搬運地點
石家莊市槐安西路9號(槐安西路與南昌街交叉口東北角)石家莊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體檢大廳
聯系電話:031183865337
處理時間: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10至5月)
下午:14: 30 —— 17: 30(六月至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