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消費者購買的商品過期該怎麽處理
消費者購買的商品過期該按以下處理: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協商解決
2.也可以尋求消費者權益協會的幫助
3.可以將該超市投訴舉報至工商或食品藥品監督部門
4.到法院起訴該超市。根據您的情況,建議您保留好相關證據,投訴舉報該超市,並且向法院起訴該超市。
法律快車提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二、購買到過期食品消費者如何索要賠償
如果消費者買到過期食品,可以要求商戶退貨或者更換。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賠償金額不足壹千元的,賠償壹千元。
《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三、過期食品可以報警嗎
可以的,但是報警並不是最有效的處理辦法。消費者在購買食品的時候,壹定要仔細查看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發現過期食品可以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訴。
如果發現銷售者明知是過期食品還進行銷售的,消費者可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