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對於居住證是有著相關的積分機制的,積分達到相關的標準的時候,是可以進行相關的業務申請辦理的,因此就需要按照其流程來進行。(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準分值的人員可委托用人單位提出申請。(PS:個人不能申請積分)(三)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於積分申請對象。二、居住證積分《居住證》積分制度,是大型和特大型城市為了保障境內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規範人口服務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務水平,促進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實行的壹項管理辦法。壹般來說,凡在這個城市工作、居住,持有當地《居住證》境內的外來人員可以適用。《居住證》積分制度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當地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服務待遇。《居住證》積分管理工作由當地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在其行政區域內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公安、教育、衛生計生、工商、稅務、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經濟信息化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相關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壹票否決指標組成。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當地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加分指標包括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當地戶籍人員等指標。減分指標包括提供虛假材料、行政拘留記錄和壹般刑事犯罪記錄等指標。壹票否決指標是指持證人有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記錄或嚴重刑事犯罪記錄的,取消申請積分資格。《居住證》持證人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通過互聯網登錄當地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托用人單位向註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經審核後,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服務待遇。三、上海居住證積分有什麽用?上海《居住證》積分制度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隨著持證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的增加和學歷、職稱等的提升,其分值相應累積。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服務待遇。根據2013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規定,上海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享受的待遇包括:(壹)子女教育1、持證人可以為其同住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地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排就讀。2、持證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3、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二)社會保險1、持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享受相關待遇。2、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三)證照辦理1、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2、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簽註。(四)住房1、持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本市公***租賃住房。2、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五)基本公***衛生持證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享受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等基本公***衛生服務。(六)計劃生育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免費享受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七)資格評定、考試和鑒定持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註冊登記;參加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八)參加評選持證人可以參加本市有關評選表彰。(九)其他待遇持證人可以享受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待遇。好了以上就是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如何辦理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
法律客觀:《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
第三條
《居住證》積分制度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以下稱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服務待遇。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持證人可通過互聯網或者持《居住證》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查詢本人的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