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國家移民局負責外國人居留證的發放、延期和註銷。
加入瑞士國籍有三種程序:正常入籍、簡化入籍和重新入籍。正常入籍程序要求在瑞士居住壹定年限,掌握當地語言,融入瑞士社會,尊重瑞士法律法規,不對瑞士內外安全構成威脅。簡化入籍程序主要針對瑞士公民的外籍配偶或父母為瑞士公民的子女。重新入籍程序主要針對因某種原因失去瑞士國籍的人。
2018 65438+10月1瑞士新國籍法生效,普遍提高了外國人入籍申請的審批要求。申請人必須持有瑞士永久居留許可(C類居留許可)才能申請瑞士國籍。(C證為永久居留許可,僅適用於在瑞士居住滿五年的歐盟國家公民或在瑞士居住滿10年的其他國家公民,每五年需延期壹次)。
申請人必須在他們入籍的州居住至少2到5年。未成年人可以申請簡化入籍程序,8-18歲未成年人在瑞士居住年限可以翻倍。
擴展數據
入境瑞士註意事項:
瑞士海關對攜帶瑞士法郎或其他外幣的數量沒有限制。
可攜帶入境的物品包括:
1,二手個人物品。
2.旅行中需要的食物和不含酒精的飲料。
3.煙酒:每人限帶200支香煙,或50支雪茄,或200克管制煙草。酒精含量不高於15%的酒2升,酒精含量高於15%的酒1升。(註:17歲以下乘客不得攜帶香煙或酒精)
4.其他個人物品:總價值不超過300瑞士法郎。
5.自2007年7月1日起,瑞士禁止非歐盟遊客攜帶肉、蛋、魚、蜂蜜、奶制品和其他動物產品入境。這壹規定是歐盟國家共同制定的。根據規定,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壹天量的兒童食品或藥品入境。如果海關發現違禁物品,將予以沒收。違反規則的乘客可能會被罰款。
中國領事服務網-瑞士入境和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