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根據中消協《受理消費者投訴規定》確定受理投訴範圍如下:
(十壹)受理範圍:
1、根據《消法》關於“消費者的權利”的九項規定,受理消費者受到損害的投訴。
2、根據《消法》關於“經營者的義務”的十項規定,受理消費者對經營者未履行法定義務的投訴。
3、受理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種子、化肥、農藥、農膜、農機等生產資料其權益受到損害的投訴。
(十二)不予受理範圍:
1、經營者之間購、銷活動方面的糾紛;
2、消費者個人私下交易糾紛;
3、商品超過規定的保修期和保證期;
4、商品標明是“處理品”的;(沒有真實說明處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說明安裝、使用、保管、自行拆動而導致商品損壞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訴方不明確的;
7、爭議雙方曾達成調解協議並已執行,而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機構或有關行政部門已受理調查和處理的;
9、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十三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