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師或藥劑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和藥學服務的專業人員。藥劑師負責監測醫生開出的幾種藥物之間的藥物相互作用。藥劑師的主要職責如下:
1.藥師必須恪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以藥品質量為己任,以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為基本準則。
2、藥師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藥品研究、生產、經營、使用的各項法規政策。對違反《藥品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的行為或決定,藥師有責任勸告、制止、拒絕執行並向上級報告。
3、藥師負責對本範圍內的藥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制定和實施本單位藥品質量綜合管理辦法及對違規行為的處理。
4、藥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和調劑的監督,提供用藥咨詢和信息,指導合理用藥,開展治療藥物的監測和藥物療效評價等臨床藥學工作。
擴展:
藥劑師(或藥師)工作內容:
1.,指導和參與藥品的調劑工作。
2、負責藥品檢驗鑒定和藥品檢驗儀器的使用維護,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典規定。
3、配合臨床研究,生產新藥和中藥提純。
4、檢查毒、麻、限、劇、貴重等藥品的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並向上級報告。
5、按照處方為顧客配藥,並向顧客說明服用方法等有關事項。
6、解答患者及其他醫務人員的咨詢。
7、從事藥品的研究、開發和參與藥品的生產,負責新藥產品的醫療療效、新藥的生產質量控制等壹系列工作。
百度百科-藥劑師(詞條釋義)
百度百科-藥劑師(提供藥品知識的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