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煎:即延長中藥煎煮的時間。需要先煎的中藥,通常分為三類。
(1)有效成分不宜煎出的。包括礦石類、貝殼類、動物角甲類及壹些疏水性中藥,因質地堅硬或具有疏水性,有效成分不宜煎出,應先煎30分鐘後,再與其它群藥同煎。如生石膏、生牡蠣、水牛角、龜甲、蘆根等。
(2) 須長時間煎煮去毒的。如含有烏頭堿的附片、制川烏、制草烏經過2~4小時,達到降低毒性或消除毒性的目的;如含有生物堿的小白附子、姜南星經過1~2小時方可降低毒性或消除毒性。
(3) 治療需要需長時間煎煮減其功效的。如大黃長時間煎煮瀉下力減緩,欲減其瀉下之力應先煎30分鐘以上。
對於“先煎”的中藥,由於使用要求及煎煮時間各有不同,故在煎該中藥前,必須弄清先煎的目的、時間及聽從醫師、藥師的用藥囑咐,以免用藥不當而危急生命安全。
2、後下:即縮短中藥煎煮的時間。需要後下的中藥,通常分為二類。
(1)有效成分易揮發的,煎煮時間過久會使有效成分散失而失其藥效,壹般在其它群藥煎好前5~10分鐘入煎即可。如薄荷、砂仁、豆蔻、沈香等。
(2) 有效成分易破壞的,煎煮時間過久會破壞有效成分失其藥效,壹般在其它群藥煎好前10~15鐘入煎即可。如鉤藤、苦杏仁、徐長卿、大黃等。
3、包煎:指將中藥用白布或紗布包裹後跟群藥壹起煎煮的方法。需要包煎的中藥,通常有以下三類。
(1)含粘液質較多的中藥,在煎煮過程中容易粘糊鍋底,需要包煎。如車前子、葶藶子等。
(2)富含絨毛的中藥,脫落的絨毛混入藥液後會刺激咽喉,引起咳嗽宜包煎。如旋覆花、辛夷花等。
(3)花粉等微小中藥,因質輕、疏水性強,宜包煎,以避免漂浮或溢出藥罐而影響有效成分的煎出,如蒲黃、海金沙等。
4、另煎:指將中藥單獨煎煮,取汁的方法。壹些名貴藥材,為使其有效成分充分煎出及減少有效成分被其它藥渣吸附引起的損失,通常將其單獨煎煮2~3次,合並每次煎煮液存放,再將藥渣並入其它群藥合煎,然後將前後不同煎煮的藥液混均後分服。如人參、西洋參、天麻、羚羊角等名貴藥材。
5、烊化:指將中藥加熱溶化。壹些膠類、蜜膏類中藥不宜與群藥同煎,以免煎液粘稠而影響其它藥的有效成分的煎出及結底糊化。如阿膠、龜膠、飴糖等。可將此類藥置於已煎煮好的藥液中加熱溶化後壹起服用;也可將此類藥置於容器內,加適量水,應用蒸汽加熱溶化後與其它群藥的煎取液混均分服。
6、沖服(兌服):指直接用煎好的藥液、開水或酒就可服用。需要沖服(兌服)的中藥,通常有以下三類。
(1)壹些入水即化的藥或原為汁液性的藥。如芒硝、竹瀝水、蜂蜜等,用煎煮好的藥液或開水沖服即可。
(2)壹些用量少、貴重中藥,為了避免有效成分被其它藥渣吸附而影響藥效,宜研成粉末用藥液、水或酒沖服。如穿山甲、三七、紫河車等。
(3)有些藥不能煎煮,否則會破壞有效成分,影響療效的更需研末沖服。如雷丸等。
7、煎湯代水:指把需“煎湯代水”的中藥煎煮2~3次後,合並每次煎煮液,取其藥液代替群藥煎煮時所需用的水。如竈心土、生姜、竹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