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1. 用於腎細胞癌、黑色素瘤、乳腺癌、膀胱癌、肝癌、直腸癌、淋巴癌、肺癌等惡性腫瘤的治療,用於癌性胸腹水的控制,也可以用於淋巴因子激活的殺傷細胞的培養。 2. 用於手術、放療及化療後的腫瘤患者的治療,可增強機體免疫功能。 3. 用於先天或後天免疫缺陷癥的治療,提高病人細胞免疫功能和抗感染能力。 4. 各種自身免疫病的治療,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幹燥綜合癥等。 5. 對某些病毒性、桿菌性疾病、胞內寄生菌感染性疾病,如乙型肝炎、麻風病、肺結核、白色念珠菌感染等具有壹定的治療作用。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重組人白介素2。
用法用量
本品應在臨床醫師指導下使用,各生產單位推薦用量不同。
禁忌
1. 對本品成分有過敏史的病人。 2. 高熱、嚴重心臟病、低血壓者,嚴重心腎功能不全者,肺功能異常或進行過器官移植者。 3. 重組人白細胞介素-2即往用藥史中出現過與之相關的毒性反應: (1) 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 (2) 未控制的心率失常。 (3) 胸痛並伴有心電圖改變、心絞痛或心肌梗塞。 (4) 心壓塞。 (5) 腎功能衰竭需透析>72小時。 (6) 昏迷或中毒性精神病>48小時。 (7) 頑固性或難治性癲癇。 (8) 腸局部缺血或穿孔。 (9) 消化道出血需外科手術。 (10) 孕婦慎用。
不良反應
各種不良反應中最常見的是發熱、寒戰,而且與用藥劑量有關,壹般是壹過性發熱(38℃左右),亦可有寒戰高熱,停藥後3~4小時體溫多可自行恢復到正常。個別患者可出現惡心、嘔吐、類感冒癥狀。皮下註射者局部可出現紅腫、硬結、疼痛,所有副反應停藥後均可自行恢復。使用較大劑量時,本品可能會引起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表現為低血壓、末梢水腫、暫時性腎功能不全等。使用本品應嚴格掌握安全劑量,出現上述反應可對癥治療。
註意事項
1. 本品必須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下慎重使用。 2. 藥瓶有裂縫、破損者不能使用。本品加生理鹽水溶解後為透明液體,如遇有渾濁、沈澱等現象,不宜使用。藥瓶開啟後,應壹次使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 使用本品本品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大劑量。應嚴格掌握安全劑量。使用本品低劑量、長療程可降低毒性,並且可維持抗腫瘤活性。 4. 藥物過量可引起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征,表現為低血壓、末梢水腫、暫時性腎功能不全等,應立即停用,對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