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確認是省內異地就醫還是跨省異地就醫,如果是前者則不需要備案。如果是跨省異地就醫,參保人員憑借“社會保障卡”在參保地社保中心填寫“異地就醫備案審批表”辦理登記,並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壹.長期備案人員
1.參保人攜帶本人社保卡、身份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2.選擇異地就醫結算方式:刷卡直接結算。
3.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核對,並將參保人上傳至異地就醫結算平臺。
二.因病轉外就醫
1.參保人攜帶本人社保卡、身份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2.選擇異地就醫結算方式:刷卡直接結算。
3.選擇壹家就診醫院。
4.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核對,並將參保人上傳至異地就醫結算平臺。
審批備案後,按照就近原則,在居住地定點1-3家醫療機構,期限壹般壹年確定壹次定點機構社保單位審批後,備案就完成了。
異地就醫的註意事項
1、為保證直接結算,備案或就醫時請持二代社會保障卡。
2、異地備案人員因發生急、危重病就近住院(非選定的三家醫院)的,病情穩定後應轉到所選定點醫療機構治療;非急、危重癥或可擇期治療、擇期手術的疾病,在非選定的醫療機構治療所發生的費用按規定比例降低20個百分點報銷。
3、異地備案人員因病情在選定的醫院機構不能治療的,需轉往非選定的醫療機構治療的,需選定的醫療機構其中壹家開具轉診證明,並及時到省社會保障局(經三路)備案。
異地報銷(異地備案、轉外就醫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醫保卡;
2.銀行卡;
3.本人或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4.發票;
5.匯總清單;
6.出院小結或病歷。
特殊報銷除以上正常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差急診:提供單位蓋章的出差證明。
2.慢性病維持:慢性病用藥情況的病歷或出院小結(廈門)及外地證明。
3.新生兒:出生證明(出生三個月內參保)。
4.異地探親:探親證明(居委會、單位或其他機構蓋章)。
5.因私外出:來回實名機票火車票等相關證明(可提供復印件)。
6.學生假期異地就醫:學校開具的證明並蓋章。
7.交通事故:公安或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及情況說明(意外事故要寫情況說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工作。社會保險費實行統壹征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