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特種醫保條件:
患惡性腫瘤需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功能不全需長期腎透析治療及腎移植術後需長期服用抗排異藥治療的參保人員,可提出“特殊病種”申請。
“特殊病種”的審批手續:
1、參保人員需持經治大夫出具的《診斷證明》,到本人選定的“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辦公室領取《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申報審批單》壹式兩份(以下簡稱《審批單》)。
2、本人或家屬按要求填寫後,到醫院醫保辦公室進行審批,由醫院在審批單中填寫明確診斷,加蓋醫院公章。
3、本人攜帶《審批單》和《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以下簡稱《手冊》)到本人單位,由單位在《審批單》中填寫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4、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持《審批單》和《手冊》到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特殊病種”審批手續。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符合“特殊病種”審批條件的參保人員進行審批備案。
5、參保人員到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變更《手冊》信息。
6、參保人員將壹份《審批單》交回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留存。
擴展資料:
因下列情形之壹,導致被保險人發生疾病、達到疾病狀態或進行手術的,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註射毒品;
4、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5、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
8、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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