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直播帶貨本質上還是網購,壹般的避坑指南還是適用的。
比如,在購買品類上,玉石、翡翠、珍珠等珠寶產品,選擇有平臺背書的產業基地相對更靠譜,而生鮮產品則需要註意是否過期、包裝是否完好。
此外,由於直播購物的即時性,也出現了新的坑。
首先,導購加個人微信交易不信,平臺提供保障不聞?妳把主播當朋友,他不僅把妳當私密地帶的流量,還有可能不著痕跡地賣貨,讓妳維權無門。
其次,第二類電商平臺,如抖音的魯班、快手的金牛上交易。
這類電商是指阿裏系、京東等主流電商平臺和手機百度、騰訊新聞、今日頭條、廣點通、智匯推、UC等信息流廣告移動平臺之外的其他類型電商、依靠流量廣告做單品銷售的商家,這類電商,從商家挑選產品到買家收到商品的交易時間很短,而且,交易方式就電匯和貨到付款多種多樣(大多是貨到付款)。
還記得刷屏的 "我是世界500強做食品的,被抖音賣烤蝦騙了 "嗎?
短視頻上紅彤彤的烤蝦,到手卻沒那麽多,有點臭不說,付完運費,回想維權,付款頁面再也找不到了。
再壹次,主播在直播間比劃打折的手勢,以及連麥剁手等活動,其實也是在催促網友趕緊下單,"需要妳就買,不需要妳就不買"。
直播間的大主播還是有售後保障的,有些三無產品,沖動購買可以適當踩坑。
最後,如果不幸還是被坑了,可以找相關的投訴平臺,比如人民日報新媒體牽頭成立的全國電商直播投訴平臺。該平臺由人民日報新媒體聯合阿裏巴巴、京東、拼多多、抖音、快手等知名直播電商平臺**** 搭建,消費者可以將直播商品在消費過程中遇到的欺詐行為投訴到該平臺。
據了解,平臺會根據投訴情況,將投訴信息分發給所屬電商組織或主播機構,並監督投訴信息的處理進度,及時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消費者,打造直播電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