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1.生產的植物油閃點大於60℃,植物油浸出車間為單層廠房,每層建築面積為125m2,且同壹時間的作業人員不超過10人,所以浸出廠房的安全出口最少應有(B)。
A.1個B .2個C .3個D.3個以上
2.下列關於危險源與事故隱患關系的說法正確的是(A)。
A.事故隱患壹定是危險源
B. 危險源壹定是事故隱患
C.重大危險源壹定是事故隱患
D. 重大事故隱患壹定是重大危險源
多項選擇題
1.廠安全主管甲的有些觀點是錯誤的,下列說法錯誤的有(A、B、D)。
A.由於植物油及其加工原料有火災、爆炸危險性,因此我廠存在大量的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甚至是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
B.植物油浸出車間有作業人員,作業人員可能有誤操作,因此植物油浸出車間就是重大事故隱患
C.危險的程度可用危險度表示,危險度是生產系統中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嚴重性的函數
D.當需要儲存5 000t成品植物油時,用10個500t儲罐比用5個l000t儲罐的風險小
2.根據廠安全主管甲對危險度與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嚴重性的關系的說明,下列說法正確的有(B、C)。
A. 當系統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壹定時,事故發生的嚴重性增加l倍,系統的事故風險度就增加1倍
B.系統事故的風險度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增加而增大
C.系統事故的風險度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的增加而增大
D.系統事故的風險度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增加而減小
3.“植物油的成品油儲罐中儲存的植物油越少,其事故發生的嚴重性越小,因此當儲罐的容積壹定時,罐內裝的植物油越少,罐的事故風險度越低。”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其原因是(B、D)。
A.罐內植物油越少,事故發生的嚴重性越大
B.罐內植物油少到壹定程度時,植物油蒸發的氣態物質占有較大空間,這些氣態物質發生事故的風險度比植物油發生事故的風險度高得多,此種情況下儲罐的事故風險度未必小
C.罐內植物油越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越大
D.儲罐事故發生風險度不只與植物油的多少有關,還與其他很多因素有關,所以僅由儲存植物油的多少判斷儲罐事故風險度是不全面的
相關知識:
1.《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技術要點》
安全出口的設置要求
(1)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且應分散布置。
(2)出口處不得設正門檻、臺階,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
(3)營業、使用時間安全出口不應上鎖、阻塞、堆物。
(4)公***場所、觀念廳的入場門、太平門寬度不應小於1.4m。
2.事故、事故隱患、危險、危險源與重大危險源
(壹)事故
《現代漢語詞典》將“事故”解釋為:多指生產、工作上發生的意外損失或災禍。企業生產中,發生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引起作業人員急性中毒,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
在生產過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員死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從這個解釋可以看出,事故是意外事件,是人們不希望發生的;同時該事件產生了違背人們意願的後果。如果事件的後果是人員死亡、受傷或身體的損害就稱為人員傷亡事故,如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就是非人員傷亡事故。
事故的分類方法有很多種,我國在工傷事故統計中,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 6441--1986)將企業工傷事故分為20類,分別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藥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等。
(二)事故隱患
事故隱患泛指生產系統中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在生產過程中,憑著對事故發生與預防規律的認識,為了預防事故的發生,可制定生產過程中物的狀態、人的行為和環境條件的標準、規章、規定、規程等,如果生產過程中物的狀態、人的行為和環境條件不能滿足這些標準、規章、規定、規程等,就可能發生事故。
事故隱患分類非常復雜,它與事故分類有密切關系,但又不同於事故分類。本著盡量避免交叉的原則,綜合事故性質分類和行業分類,考慮事故起因,可將事故隱患歸納為21類,即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蝕、觸電、墜落、機械傷害、煤與瓦斯突出、公路設施傷害、公路車輛傷害、鐵路設施傷害、鐵路車輛傷害、水上運輸傷害、港口碼頭傷害、空中運輸傷害、航空港傷害和其他類隱患等。
(三)危險
根據系統安全工程的觀點,危險是指系統中存在導致發生不期望後果的可能性超過了人們的承受程度。從危險的概念可以看出,危險是人們對事物的具體認識,必須指明具體對象,如危險環境、危險條件、危險狀態、危險物質、危險場所、危險人員、危險因素等。
壹般用危險度來表示危險的程度。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危險度用生產系統中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嚴重性給出,即:
R = f(F,C)
式中R——危險度;
F——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C——發生事故的嚴重性。
(四)危險源
從安全生產角度解釋,危險源是指可能B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從這個意義上講,危險源可以是壹次事故、壹種環境、壹種狀態的載體,也可以是可能產生不期望後果的人或物。液化石油氣在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過程中,可能發生泄禍,引起中毒、火災或爆炸事故,因此充裝了液化石油氣的儲罐是危臉源;原油儲罐的呼吸閥已經損壞,當儲罐儲存了原油後.有可能因呼吸閥損壞而發生事故,因此損壞的原油儲罐呼吸閥是危險源;壹個攜帶了SARS病毒的人。可能造成與其有過接觸的人患上SARS,因此攜帶SARS的人是危險源。
(五)重大危險源
為了對危險源進行分級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發生,提出了重大危險源的概念。廣義上說,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危險源就是重大危險源。
我國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壹-2000)和《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對重大危險源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解釋是: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在《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壹2000)中,作為舉例給出了爆炸性物質、易燃物質、活性化學物質和有毒物質等***142種物質生產場所和儲存區的臨界量。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部門對重大危險源的定義、規定的臨界量是不同的。無論是重大危險源的範圍,還是重大危險源臨界量,都是為了防止重大事故發生,在綜合考慮了國家的經濟實力、人們對安全與健康的承受水平和安全監督管理的需要後給出的。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對事故控制能力的增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有關規定也會發生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