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患者自帶藥品的使用管理,保證用藥安全,醫院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患者自帶藥品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患者自帶藥品管理規定如下壹、住院患者自備藥品的使用
(壹)住院患者自備藥品指在住院期間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屬帶入本醫療機構內而非本院藥學部供應的藥品。
(二)醫院不允許住院病人自備註射藥品。非註射藥品原則上也不允許自備使用,僅在病情確需,經科主任同意、醫務部批準的的某些特殊情況下,方可遵照醫囑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備藥物,必須是本院無此藥或同類藥物,並且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況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備藥品,按以下程序處理:
1、患者填寫?住院患者自備藥物使用責任書(附件)?,並簽名。
2、醫師確保患者自備藥品來源安全可靠、性質穩定並且是在有效期內,方可在醫囑單上開具醫囑。開醫囑時,在該藥品名旁註明?患者自備?,並寫明用法和用量。
3、自備藥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藥品說明書規定的儲存條件儲存,否則不予使用。若需由病房護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備藥品時,則應在?住院患者自備藥品使用責任書?中詳細記錄自備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效期等。
4、自備藥品配制和使用前,由護士按常規要求進行查對;使用自備藥物時,由責任護士負責給藥,並做好記錄。
(五)醫務人員不得保管與使用標誌不清晰的、過期的、變質的藥品。
(六)醫務人員不得給患者使用無醫囑的任何藥品。
(七)住院患者自備藥品使用責任書應納入病歷歸檔永久保管。
二、住院患者自理藥品的使用
(壹)住院患者自理藥物指患者住院期間,由本院藥學部配發的藥物,由病房護士保管。
(二)使用自理藥物時,由患者自行給藥,責任護士負責監督並做好記錄。
(三)患者住院期間未經許可,禁止自我給藥。
附件
住院患者自備藥品使用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