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女子田徑運動員王佳麗於2017年8月9日在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進行的賽外興奮劑檢測中,被檢出肽類激素(外源性促紅細胞生成素)陽性。應運動員本人要求,10月22日,2017165438,反興奮劑中心在王佳麗組織了聽證會,對事件進行調查。
根據聽證會的調查結果,運動員對陽性檢測結果和興奮劑檢查程序無異議,王佳麗呈陽性。運動員不能合理解釋2017年8月9日轉正的原因,不能證明王佳麗轉正屬於無意違規,應承擔相應責任。王佳麗2013被判定為生物護照興奮劑違規,這是第二次興奮劑違規。
運動員管理單位反興奮劑教育和管理存在漏洞,需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加強反興奮劑相關制度的完善和落實。
第壹,對運動員王佳麗的處罰
1.由於王佳麗是第二次興奮劑違規,根據《體育運動興奮藥管理通則》第61條第(3)款“第二次違規視為第壹次確定禁賽期,然後給予兩倍禁賽期的禁賽期”,給予王佳麗八年的處罰(2007年8月禁賽期為2065438+365438)。
2.根據《體育運動興奮性物質控制通則》第五十四條的相關規定,給予王佳麗興奮劑檢測費用40例(4萬元)的處罰;
第二,對主管教練呂強的處罰。
鑒於呂強負責訓練的運動員第二次興奮劑違規,根據《體育運動興奮性物質控制通則》第61條相關規定,應給予呂強終身禁賽處罰,並結合其他相關類似案件的處罰,處罰興奮劑檢測費用80例(8萬元);
三。對運動員工作單位的處罰:
各單位要認識到做好反興奮劑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高度重視本單位的反興奮劑工作,在反興奮劑工作中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要紮紮實實開展多種形式的反興奮劑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加強運動員藥物、營養素、肉制品的風險防控管理。嚴厲打擊和處理興奮劑違法行為,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反興奮劑工作。
王佳麗,1986年2月出生,河北涿州人。她是中長跑領域的著名女性。去年天津全運會,王佳麗以2小時33分36秒獲得女子馬拉松專業組冠軍。此外,同樣是去年,王佳麗在全國田徑錦標賽暨全運會預選賽女子10000米決賽中奪冠,她33分08.06秒的成績也是去年全國最好成績。王佳麗還在去年的全國田徑大獎賽決賽中以16分25.30秒的成績奪得女子5000米金牌。
在大型馬拉松比賽中,王佳麗也有壹些驚艷的表現。2010,王佳麗以2小時29分30秒獲得北京馬拉松女子冠軍。2012重慶馬拉松,王佳麗擊敗周春秀奪冠,她的2小時22分41秒的成績即使在國際上也頗具競爭力。她還因為在重慶的出色表現入選了倫敦奧運會的集訓陣容,並參加了當年倫敦奧運會的馬拉松賽事。
由於在禁毒問題上的困惑和反復,她最終沒能更上壹層樓。同時,由於8年禁賽,今年已經32歲的王佳麗在禁賽期滿後也將40歲。想必到時候她已經無法繼續自己的事業了,有些尷尬。當然,興奮劑壹直是競技體育不可觸碰的紅線,任何人越過這條線都會受到懲罰。今年以來,國內多名運動員被曝出服用禁藥的醜聞。希望各位運動員引以為戒,尊重體育精神,珍惜自己的職業生涯,用實戰的訓練和真實的奮鬥書寫自己體育人生的美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