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院結賬時沒有,可以去住院部看看能不能補上,蓋上醫院的章就可以了。出院時,住院費用應該由醫院支付,您只需支付個人部分。
所以社保是不會給醫院報銷住院分賬的。
如果單位有商業保險,只要在票據上蓋章,並出具票據遺失補辦證明,醫院就會認可商業保險。我以前也經歷過這種情況。
門診收據遺失後,醫院出具補辦證明,註明時間、金額,醫保予以認可。這樣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可能妳遇到的辦事人員不太清楚,溝通好,不要著急。
補充回答:這樣啊。
那應該給報銷,是社保的問題。妳再和社保經辦機構溝通壹下,看是否需要其他手續,比如我前面說的醫院蓋章的補單證明。還有單位出具的證明,證明妳5月份拖欠醫保的原因和遺失單據的情況屬實。
異地住院報銷(也是個人先墊付所有費用),需要單位開具出差或探親假期間急診住院證明,加上原始單據,填寫手工報銷單,就可以報銷了。您的情況應該屬於類似情況。
溝通很重要,千萬不要急,不要鬧翻了,事情就好辦了。